“终于结束了这段20多年的婚姻关系。”5月9日,当孙某得知他的婚姻登记已被撤销的消息时,十分感慨。
今年4月,孙某来到湖南省古丈县检察院递交了一份监督撤销婚姻登记的申请书,向检察官讲述了他曲折的婚姻经历。
20世纪90年代,在外务工的孙某与向某自由恋爱后,决定将向某带回老家登记结婚。当时,申请结婚登记需要村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向某便请求邻镇某村的村委会按照其个人陈述出具了一份证明,孙某、向某遂得以顺利登记结婚。结婚4年后,向某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
转眼20多年过去了,孙某一直想要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可是因为向某出走时间已久,双方协议离婚的手续无法办理,又因向某用于登记结婚的个人信息为虚假信息,孙某也无法提起离婚诉讼。无奈之下,孙某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诉讼,但因该案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找不到向某,岂不是离不了婚?”正当孙某为此发愁时,有人告诉孙某可以到检察院去申请监督,因此,孙某来到古丈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在了解完情况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赶往了县民政局,查阅了孙某、向某当年的结婚登记材料,并赴孙某所在地村委会、为向某出具证明的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检察官通过翻阅档案、询问经办人和部分村民,证实了向某与孙某登记结婚时所用的姓名、籍贯、民族、住址等个人信息均为虚构,认定了向某是使用虚假身份与孙某登记结婚的事实。
为了更好地帮助孙某解决问题,古丈县检察院还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展开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向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民政局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今年4月24日,古丈县检察院向县民政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撤销孙某、向某二人的婚姻登记。县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作出了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