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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9月7日),深圳住建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调整的通告》。

通告显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由该中心具体负责本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处理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投诉事项,负责办理本市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承担本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

自2021年9月13日起,该中心将首批推出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以及出具购房资格证明等业务“全程网办”。

重点如下:

1、房屋买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负责事项包括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业务。

2、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实现全面网办。

3、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录入合同信息→购房资格审查→买卖双方登录“i深圳”APP进行网签→备案完成。

具体: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2、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自助交易买卖双方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3、深圳商业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业务。

据了解,此前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能由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委托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目前该委托已到期,转而由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接。2021年9月13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自助交易买卖双方、本市商业银行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申请房屋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办理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等业务。

此次承接房屋交易管理职能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房屋交易流程作了优化。由以往“买卖双方签署购房合同——购房资格审核”的流程,调整为在买卖双方签署购房合同前,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双方的房屋交易资格进行审查,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交易安全。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申购保障房无需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网签备案;通过法院拍卖、诉讼,赠与方式取得商品房的,买方、受赠方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出具购房资格证明”业务。

此次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通过和民政、公安、社保等部门的联网,商品房网签备案新流程实现了“不见面”审批。承接的房屋交易管理业务将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上实现“全程网办”。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服务窗口延伸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市民购买预售商品房、现售商品房及二手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房屋买卖双方可以在手机端登录“i深圳”APP,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真正实现了从不多次跑腿。

自助交易二手商品房的,买卖双方也可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完成交易操作。

通告原文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要求,现就我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落实我市机构改革安排,下列房屋交易管理业务职责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一)本市房屋交易资格的审核确认及处理房屋交易资格审查投诉事项;

(二)办理本市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的网签备案管理;

(三)本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的运行维护。

二、自2021年9月13日起,我市房屋交易资格审核确认、房屋转让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等房屋交易管理业务按照下列渠道办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下同)办理预售/现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自助交易买卖双方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录入、交易资格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业务。

(三)本市商业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办理房屋抵押合同网签业务。

上述各方应当严格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落实房屋交易资格审查和合同网签备案制度。

三、自2021年9月13日起,房屋交易资格审核不通过以及其他房屋交易业务办理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咨询、申诉,或者预约至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见附件)咨询、申诉。

四、2021年9月13日前,可以继续通过市行政服务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厅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房屋交易资格审查业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