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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爆料盘点: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蔡金萍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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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 北京3月4日电(记者 胡美东)3月3日-3月1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委员蔡金钗在给大会提交的提案中建议,应建立民企员工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蔡金钗给大会提交的提案题为“建立民企员工职务犯罪预防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他在提案中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去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就给予充分肯定。民营经济的腾飞与我国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分不开。

蔡金钗指出,尽管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在不断优化,还是存在一些影响民企健康发展的因素。以民营经济较为发达的福建泉州市为例,近三年,泉州法院审结的民企员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多达179件/215人,其中泉州下辖的晋江市法院近三年受理的民企员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的涉案总金额达6700多万元,单个案件涉案金额平均将近100万。

蔡金钗说,从泉州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民企员工职务犯罪案件来分析,“民企员工腐败”呈现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实际案发量比统计数据多。现实中相当一部分职务犯罪人员的亲属会到企业求情、吵闹,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企业又出于人情考虑、怕影响不好,遂采取让员工退赃、减少企业损失的“内部处理”方式,没有选择报案,以“私了”代替“公了”。二是案件给企业造成的影响较大。在现代公司管理制度下,当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企业主的风险概率必然随之加大。如今,企业的用工风险已不仅仅是劳动合同纠纷层面,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很大,有的甚至可以让企业停产、破产。三是实施职务犯罪的民企员工普遍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此外,民企总体发展时间不长,有的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存在一些不足。

就如何建立民企员工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他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逐步建立、健全“民企员工的执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议运用大数据归集包括政府部门、司法机构、仲裁机构、用人单位和其它机构提供的有关记录,建立电子化、公开化、动态化的人才信用档案,将员工职务犯罪作为人才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来考量。对于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纳入失信主体监管,实现联合惩戒,以此震慑不法分子,从苗头上扼制员工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企业主用人时可进入信用评价体系进行员工信用查询,了解其过往有无职务犯罪史,把信用档案作为员工职场“身份证”,让企业在任用员工时能够掌握更多的主动权,防止被员工刻意瞒报,以此作为企业招人、用人的依据,净化用人环境,避免企业合法权益受侵害。

第二,推广企业设立监察室或监察岗位的成功做法,加强民企自身制度建设。我国民企以家族企业和中小企业居多,起步较晚,制度欠完善,建议企业在快速发展中通过组建审计中心、加强非公党建、引进专业人才、组建内部监察队伍等,使企业迈向规范化运营。目前,有些大型民营企业有招收法律等相关专业的人才,组建专业性较强的内部监管监察队伍,在日常经营管理、重大项目运作等方面,发挥着贴身监督的积极作用,这些种法值得总结、借鉴和推广。政府部门亦可帮助中小企业完善自身制度建设,比如制定企业成长计划、邀请行业专家为企业辅导等,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服务工作。

第三,多方联手多管齐下,建立民营经济法治教育平台,防患胜于治疗。在民企员工普法方面,应该创造更多法治学习教育平台。建议有条件的地方由司法部门牵头联合工业园区、工商联、商协会等单位,在民营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打造民营经济的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全方位、零距离的普法,定期为民企员工提供阵地化、个性化的警示教育服务,通过对身边案例的深入剖析,引导民企员工不敢腐、廉洁从业、不踩红线,进一步提高广大民企员工的法律意识,在民企中营造更加优越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警示教育模式在福建省晋江市有比较成熟的做法,建议推广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