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史上第6大贸易报复额裁决,中国何以胜诉美国?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 王恩博)当地时间1月26日,世贸组织(WTO)宣布,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案(案件编号:DS437)胜诉。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以下简称“DSB”)作出其史上第六大贸易报复额裁定,认定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该案为中国诉美国对华油井管等产品实施反补贴措施违反WTO涵盖协议,经历近10年全部程序,包括原审专家组审理、原审上诉、合理执行期仲裁、执行之诉专家组审理、执行之诉上诉、贸易报复水平仲裁等程序,是中国经历世贸争端解决程序最完整的一个案件。
权威专家向中新社记者分析指出,中方此次胜诉有力遏制了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行为。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等多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限制从中国进口产品。清华大学国际争端解决研究院院长,WTO上诉机构前主席、法官张月姣介绍,2010年至2020年,全球对中国发起759起反倾销调查,159起反补贴调查和202起保障措施调查。其中美国向中国发起87起反倾销调查,81起反补贴调查和3起保障措施调查。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旷日持久的调查就使得该产品的中国出口商遇到市场警告,甚至丢掉国际市场。”张月姣提到,特别是美国和欧盟等进口国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违反了WTO的涵盖协议。例如在反补贴调查中将中国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以“政府干扰市场”为由,采用外部基准,确定补贴金额等违反WTO规则的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静霞表示,本案是中方运用世贸规则,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系列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案胜诉成果有力驳斥了美对中国“非市场导向”的指责,再次向世界表明美方是多边规则的破坏者,对于纠正美违规反补贴做法、维护中国企业合法贸易利益、捍卫多边贸易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裁决,认定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
张月姣分析称,经过WTO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两级审理的最终裁决对于争议当事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败诉方必须执行裁决。如果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执行WTO裁决,申诉方可以申请执行程序并依据申诉方损失通过仲裁确定的向败诉方执行的报复金额。“这被外界誉为WTO争议解决机制‘有牙齿’,对于制止违反WTO涵盖协议的措施具有杀伤力。”
石静霞表示,此报复权利需向WTO争端解决机构申请后方可实施。但该裁决表明,美方长期以来违反世贸规则、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拒不履行世贸组织裁决,损害了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中方应密切关注美方后续执行措施,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包括向WTO争端解决机制申请实施授权范围内的报复金额,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
从滥用反补贴措施,到对华加征关税,近年来美方在中美经贸关系中采取了一系列保护主义做法。尽管如此,2021年中美贸易总额依然创下历史新高。
张月姣指出,多年来,一些国家采用歧视性贸易救济措施,给中国企业冠予“非市场经济”“政府干扰市场”的大帽子,对中国商品采取歧视性的替代国价格、目标反倾销、用归零计算倾销幅度,将中国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认定为补贴,用外部基准计算补贴金额,因此对中国进口商品征收很高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限制中国商品出口,筑成了新的关税贸易壁垒。
石静霞认为,在全球抗击新冠疫情努力中,中美贸易额2021年创下历史新高凸显双方经济高度依存性。事实上,美国对华加征关税的绝大部分成本最后转嫁到美国消费者身上,且高额关税更提高了美国通胀。美国多个商业协会屡次敦促美政府扩大自中国进口的关税豁免范围。“经贸关系一直是中美关系的压舱石和助推器。在中美经贸关系中,美方应停止其错误做法,放弃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通过双方平等互利磋商,找到合作共赢的解决办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