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
3月1日起,部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下放和委托给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让企业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自2023年3月1日起,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登记1项、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1项(8个食品类别)、药品零售经营许可1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3项下放和委托至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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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媒体记者:张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