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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热点发布:学生打扑克牌怎么罚,炸金花多少钱认定为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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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8名大学生‘扎金花’1元1局被拘留半月罚款3000元》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有市民认为,这一处罚有利于打击赌博行径,弘扬社会正气。也有市民担心,如今麻将、扑克早已成为日常交际场合常见的娱乐项目,相应的“赌资”也成为一种“习惯”,如此执法是否缺乏“人性化”?那么,休闲娱乐与聚众赌博之间,到底有何区别?

市民:对“小赌”看法不一

“如今与亲戚朋友聚会,打麻将、玩扑克已经是必不可少的娱乐项目。为了增添其中的乐趣,设置相应‘赌资’也是十分常见的事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交际活动愈发频繁,广受欢迎的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也逐渐开始“变味”。

除了公共场所外,街头巷尾的棋牌室乃至市民的家中,经常也会进行类似的娱乐活动。在西河立交桥底,几间麻将馆的生意非常红火,每到下午时分,就开始有市民涌入其中,到了晚上更是一桌难求。记者看到,市民在打麻将过程中多拿纸牌等作为筹码,在打完过后才根据筹码的多少支付现金。“一般都是打一块钱或者两块钱,输赢大概就在几十元到一百元左右。”一位经常在此打麻将的市民王阿姨告诉记者。

市民李先生认为,赌博当然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说,进行麻将或者扑克活动,只是为了增添业余生活中的乐趣,即便设置相应的“赌资”,也只属于“小赌怡情”的范围,不会构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其性质与赌博存在明显差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市民都与李先生抱有同样的看法。“每到周末或者假期,经常都会跟三五个好友相聚在一起,玩一下斗地主、扎金花等牌类游戏,有时候会以一元作为‘赌资’,有时候则会要输的请吃饭。这些都只是朋友间的相互娱乐,既不会影响自身的生活条件,也增进了相互之间的友谊,应该不能将其作为赌博看待。”市民张先生说道。

警方:自觉抵制任何形式赌博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明确指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市公安局武江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阮继华向记者说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从法律条文中可以明确看出,我国对于赌博行为有着清晰的认定。其中,“营利行为”、“赌资较大”等字眼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重点。那么,一般市民生活中出现的所谓“小赌”,是否属于聚众赌博行为呢?阮继华说,根据相应的司法解释,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记者同时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指导意见,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包括血亲和姻亲)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及不以营利为目的,相互认识的同事、邻居等熟人之间在非赌场、非公共场所进行人均不足500元财物输赢,且没有其他严重情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行为,不以赌博论处。

由此可见,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日常交际行为中,市民与亲人、同事、邻居等进行的以娱乐为目的,伴随少量“赌资”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并不属于赌博行为。对此,阮继华则认为,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虽然有助于市民丰富业余生活,但是赌博行为极易腐蚀人的思想,使人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极可能造成家庭不和,甚至轻生自杀等不良后果。同时也会诱发盗窃、诈骗、抢劫凶杀等严重刑事犯罪,危害社会治安,妨害良好的社会风尚。“广大市民应该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开展娱乐活动,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他说道。

编后:亲朋好友之间休闲娱乐时打打麻将、玩玩扑克无可厚非,但是不一定非要涉及到钱。输了不爽,赢了也不好意思。如果不涉及到钱,也就没有文中所涉及的问题了。其实,娱乐方式多种多样,我们完全可以选择其他健康方式,如健身、户外活动、益智游戏等来休闲,不必要拿涉嫌赌博的方式进行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