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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观点头条: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营转非大客车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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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营转非大客车已超过报废年限或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应强制报废。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27条规定,车辆所有人应尽快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拆解销毁后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超过报废年限的39辆:

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485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