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大帝刘彻,绝对是西汉王朝中最受人瞩目的一个皇帝。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好大喜功,穷兵黩武。
喜怒无常,滥杀大臣。
一般说到他,不外乎这几种评价。
事实上,当我们看完《史记》后,一点也不难发现。
汉武帝根本没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那只是董仲舒的一个建议,收录在《汉书》当中。
有很多人也都明白,汉武帝的学术倾向,应该叫作「明儒暗法」。
汉武帝是一个非常尊重法律的人,但并不是一个残暴的人。
司马迁的角度很清楚。
汉武帝时代,死于律法之下的人很多,那是因为汉武帝多用酷吏。
三年起步,最高死刑的东西,酷吏们会判死刑。
那难道不是迎合上意所判吗?
事实上,汉武帝刘彻并不喜欢索讨人命。
即使法律说李广,张骞,公孙敖,司马迁,刘彻还是提供了替代刑罚。
而只要能保住一条命,很多人也都能够再次为他所用。
刘彻本身是一个非常认真维持律法规矩的最高执法者。
当他判处一个人极刑的时候,通常不是因为对这个人深恶痛绝。
李陵投降匈奴,不是家人被杀的原因。
是汉武帝认为李陵泄漏军机。
这种一个人的错误,造就成千上万伤亡的军事罪行,当时的法律都判得很重。
太子造反,他其实也是是下令围捕减少杀伤:
赐丞相玺书曰:「捕斩反省,自有赏罚。以牛车为橹,毋接短兵,多杀伤士众。坚闭城门,毋令反者得出。」
在《汉书》里面,刘彻一共大怒五次
遣汉使去,令其东边郁成王遮攻,杀汉使,取其财物。天子大怒。」
下令伐宛。
天子闻之,大怒,使使遮玉门关,曰:「军有敢入,斩之。」
禁止李广利的败军返还。
上闻之大怒,日磾顿首谢,具言所以杀弄儿状。上甚哀,为之泣,已而心敬日磾。
汉武帝很喜欢「日磾」这个人的儿子,日磾认为小孩目无君长一定会出事,就杀了儿子。
上尝体不安,及愈,见马,马多瘦,上大怒:「令以我不复见马邪!」欲下吏。
汉武帝骂养马官员,是不是以为他会死掉,再也看不到马,所以没有认真养。
开除这个官员也是刚好。
上闻而大怒,下吏责问御史大夫曰:「司直纵反者,丞相斩之,法也,大夫何以擅止之?」
放走造反的人,论法当斩,为什么要阻止?
刘彻从来没有演过:「拖出去砍了!」或是迁怒杀人的戏码。
也有人说,他不念情份功劳。
嗯,请问以现代法律概念来说,情份功劳是应该可以抵罪的吗?
到了今天,法律也不是绝对公正的。
人为的操作始终不可避免。
两千年前的汉代也是一样。
对抗这些人为操作的题材,不管是美国,日本,韩国,台湾,都反复上演着,广受欢迎。
可人们喜欢小虾米对抗大鲸鱼。
大鲸鱼力图执法公正,反而要被批评没有人情味了。
说恐龙法官的可能更多一些。
刘彻十六岁登基,求学求知把事情作到最好,是他的目标。
其实如果一直以来有看《大汉天威》,可能也会发现:汉武帝时代的「骗子」特别多。
汉武帝的研究精神是:先相信,再验证,后改进。
刘彻几乎是信赖着所有人,也信赖法律跟道德会帮他管束所有人。
然后就一路被骗。
董仲舒神棍他也信。
塞外随便报战功他也信。
大家出西域吹得天花乱坠他也信。
酷吏们一脸正直他也信。
刘彻对世界的认知主要来自书本跟求学。
在自己的心中架构了一个完美帝国。
好在世界上,好人还是比坏人多。
认真把事情做好的人还是比骗子多。
所以汉朝帝国没有亡于刘彻的幻想。
我认为关键就在他对于法律的固执。
法律不是万能,当时的条文跟弹性可能也未臻完善。
但比起那些一旦过度信任臣子,就造成政治经济崩坏的君王来说,刘彻的法律还是帮他守住了最后一道防线。
要知道,刘彻当政的时间,比秦始皇加嬴胡亥还长。
当巫蛊之祸发生,没有演变成巫蛊之乱,其实就已经显示出烂船还有三寸钉。
不要说刘彻化整为零让地方没有暴动能力,秦始皇可是连兵器都没收了,司法不公还不是照样引爆叛乱。
要说他老年失智?他不但会下诏罪己还会消灭太后。
幼帝即位后没出大事反而一片欣欣向荣。
这时候就算刘彻运气好?
说到这里就好了。
刘彻聪明、优秀、自大、容易脑冲,但也会反省。
重点是他的想法非常先进。
很少人会说刘彻是穿越的,但很多人说王莽是穿越的。
王莽可能不是特例。
之前我们就提过,战国时代中国人的思想,跟现代人的相似度很高。
但秦始皇进行过思想管制。
然而,仍有一些在权力顶端的人,能够透过研究过去的思想,看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