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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证合一”改革再进一步。近日记者从市资源规划局获悉,自3月1日起,厦门市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同时探索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让建设单位只需一次办理,即可拿到两本证书。
同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也进一步优化。针对出让类项目,提前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市资源规划局同时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针对划拨类项目,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市行政审批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出台了《厦门市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协同管理办法》(试行)》,取消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要求,将该事项并入用地审批流程,与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同步办理、同步出证,此举减少一个审批环节,办理时限节省1个工作日,并优化了划拨决定书办理内容。(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