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想租公租房的户籍家庭注意啦!
收入线准入标准上调
意味着有更多的市民符合申请条件!
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也上调为30元/平方米
租金整体下调
退出机制也有了新标准!
快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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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征求意见稿)》于7月31日至8月12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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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收入线准入标准
将现行收入线准入标准限额从29434元/年调整为33300元/年(约为2017年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并按照收入线调整幅度同步调整资产限额。
调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1.结合市场租金状况,将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
2.结合近年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租金涨幅较大的实际,将上述4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
按此调整后,月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户上升至970元/户,增幅约28%。
调整实物配租计租方式
1.整体下调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扩面后的新增人群按照7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整体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最大下调50%。
2.对房租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超出15%的家庭,创新实行15%封顶制度。按此实施后,可以解决部分承租户因所承租住房面积略大而导致房租收入比较高的问题。(结合国际通行的合理的房租收入比为30%,低收入家庭一般为10%-15%的国际惯例)
举个栗子
以在龙归花园项目承租6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为例,龙归花园项目租金标准为1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00元,按照2015年的46号文,租金缴交系数为0.2,需缴交月租金144元;政策调整后,租金缴交系数调整为0.1,月租金仅72元,调幅为50%;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34元,按照2015年的46号文,租金缴交系数为0.6,需缴交月租金432元;政策调整后,租金缴交系数调整为0.5,月租金仅360元,调幅为16.7%。
完善退出机制
在现行给予所有经审核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6个月的过渡期的基础上,过渡期满后,按收入情况分类处置,并下调超标租金;
公征期间,市民群众可登录网站http://www.gzcc.gov.cn/查阅《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市住房保障办反映意见和建议(邮寄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市住房保障办综合处,邮编510030;电子邮箱:gzszbbgz@163.com;传真:)。
编辑 | 黄慧敏
责编 | 龚倩仪
校对 | 龚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