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上一篇:[热门]内幕发布:民生信用卡怎么还款,各银行信用卡还款利息是多少
下一篇:分享动态解读:个人存款一亿违法吗,直播打赏害得倾家荡产
文章标题
上篇/下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