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20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第三次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表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认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应该写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虽然由专业人士分析得出,同性婚姻写入民法典,目前来说恐怕还是奢望。因为同性婚姻合法化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法律的起草、审议、征求意见到定稿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这其中需要综合考量现实情况和民众意见,以及不同法律之间的配合完善,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即便如此,此消息一出,还是立刻引起网友一片叫好。同性婚姻合法化已付诸讨论一事,让许多人看到了希望,不管暂时能不能实现,这都是巨大的进步。
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意见,已经充分表明了当前我国有许多人意识到这一问题的迫切性。
法律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对社会没有危害的同性恋者,本应当享有和异性恋一样的权利。可是同性恋不仅是游离于“主流文化”的亚文化,更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监督和保护的。缺乏法律的明文规范,使得同性恋在社会生活中遭受着许多不平等对待。
性取向作为与生俱来的、不受控制的个人符号,完全可以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探讨,而不是藏在阴暗角落。并且由于其所连带着婚姻、生育、继承等多方面具体事项,更应该得到全社会的重视。
所有人都有权利追求爱情,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之间的爱情都值得被祝福。性取向就像不同颜色的花、不同肤色的人,本就没有对错之分,更与道德无关。正如“不应该由男人来决定女人能不能读书,白人决定黑人能不能生活”,因此“也不应该由异性恋决定同性恋能不能相爱”。在同性恋婚姻合法化进程中,更多的需要考虑当事人的意见。
在社会多元化的今天,我们理应尊重每一个群体的自我选择。在尊重的基础上,如何保障各个性向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需要共同探讨的。
Love is love。期待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未来能取得重大进展。
文/田雨晴(山东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