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32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今天说说“其他业务成本”的税会业务。
一、概念及科目核算内容
(一)概念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出租无形资产的摊值额等。
(二)科目核算内容
1."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等。
2."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应按照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二、具体业务及案例说明
(一)具体业务
1.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月末,可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案例说明
[例1]2022年1月1日, A 公司向B公司转让某专利权的使用权。协议约定转让期为5年,每年年末收取使用费1000000元(含税)。2022年该专利权计提的摊销额为600000元,每月计提累计摊销金额为5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1.2022年年末确认使用费收人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10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943396.2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6603.77
2.2022年每月计提专利权摊销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50000
贷:累计摊销50000
[例2]2023年5月, A 公司对外销售辅助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0元。
则 A 公司结转已销售材料营业成本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销售材料10000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10000
三、涉税解析
1.销售材料成本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成本"在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企业是否按换出原材料的账面价值确认的换出材料成本。
2.企业是否存在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折旧、摊销金额不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3.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内容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四、政策依据
1.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2007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
税会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