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永远不知道自己可能会遇到什么。
近日,一名女子在等人的时候,突然遭到一名醉汉的搭讪,而之后发生的事情,更是她从来没想到的。
5月20日,有这样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一名女子正在外面打电话,一名男子径直走过来摸了她一下,随后女子就朝这个男子踢了一脚。
而这,并不是他们的第一次交锋。据这名女子的男朋友说,在这之前,她女朋友本来是在酒店大堂里面等他,这名男子上前搭讪,问女子要一支烟,被女子拒绝后就一边对女子进行辱骂,殴打,还一边动手摸她,女子就赶紧出来报警,然后就发生了上面动图中的一幕。这名男子当时还疑似喝了酒。
之后女子到医院进行了检查,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居然检查出来女子已有身孕在身,更让人气愤的是,女子的一只耳朵也被打成了中重度耳聋。
这个视频被放出来之后,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反响,纷纷指责这个男子太猖狂了,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对一名孕妇进行猥亵并殴打致耳聋,用猖狂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就在大家强烈要求要严惩这名男子的时候,视频中的女当事人也出来发声了,她详细描述了事情发生以后的情况,只是这个结果,有点让人大跌眼镜。
她说,这件事情虽然最近才爆出来,但其实发生在半个月以前的5月5日。当天中午12点多,她去医院检查完之后,就到警察局配合接受调查。本来以为只是录个口供就行了,结果直接被带进去候审,说不协商不给出来,拘留了七八个小时才让出来。出来后就被洗脑让签谅解同意书,如果不签的话,她这种情况属于互殴,是要被拘留15天的。
第二天,她又去警局处理这个事情,几个警察还一直给她说是互殴,要拘留她,直接把她给气晕了。送到医院之后,才发现她怀孕了。知道她怀孕以后,警察这才给她打电话说,已经把她转为受害人了。目前警察方面一直在拖着这个事情不予处理。
而之所以警察会用这种不合理的态度对她,是因为打人者曾经叫嚣他公安局里有熟人。不知道真实情况到底是不是和这个有关呢?
看完这个之后,是不是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处理方式,处理结果,好像在哪里看过呢?哦,想起来了,这不是和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高铁夫妇打人“事件几乎一模一样吗?
再来回顾一下当时的事件。当时一女子在高铁上因为孩子吵闹的问题,和孩子父母产生了争吵,孩子妈妈先动手打了女子一巴掌,女子气不过,就还回去了两巴掌。报警之后,警方协调谅解不成,就判断二人为互殴,对两人分别处以200元和500元的罚款。被打女子不服这个判决,目前还在行政复议当中。
也正是因为当时警方这个判决,大家都很疑惑,被人打了以后,到底能不能还手呢?不还手接着被打怎么办?还手了被认定为互殴又该怎么办呢?就拿本文中的这个事件来说,当时这个视频一出来,因为刚好能看到女子脚踢男子的动作,就有网友在下面说,不会被判为互殴吧?结果,还真的被大家说中了。
正当防卫,官方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互殴,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
这里就说明的很清楚了,双方都抱着伤害他人的目的去打人的话,这就是互殴;而自己的权利正在遭受侵害,为了避免这种侵害而采取了相应的制止措施,这就是正当防卫。
那在本次事件中,很明显是男子先对怀孕女子猥亵,辱骂,殴打,女子之后才进行了一个反击的动作,怎么看都是为了避免自己再次受到伤害,而做出的正当防卫,怎么到了警察那里,就又变成了互殴呢?
判定为互殴,到底有没有依据?为什么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依然还没有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呢?截至目前,怀孕女子没有受到任何赔偿和道歉,男子也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难道非要逼着女子和解,这件事情才能结束吗?
短短一段时间,类似的事情就发生了两件,如果这种事情警方一直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罚结果,那我相信,以后这种事情只会越来越多。受伤害的永远只是普通百姓,因为我们不知道,当自己面对这种事情的时候,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
希望警方能尽快给受害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不要让大家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