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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看法报道:地铁保安有执法权吗,执法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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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地铁一名女子被保安粗暴拖离,过程中女乘客衣服被撕扯得面目全非。网传视频显示,在西安的地铁上,一名女乘客被安保人员粗暴拖离地铁,过程中女乘客衣服被撕扯得衣不蔽体,事件引发网民愤怒。西安地铁事后的回应不但没有止息争议,反而进一步引发网民批评。呼吁还原事件真相、公正处理,反思不文明执法。

有网友评论称,“西安地铁安保人员执法太不文明了,把女乘客推拽出车厢,拉扯至衣不蔽体,只剩下内裤,还回应说女的闹事在先……”“西安地铁拖拽女生暴力执法事件,请给合理解释!”“保安真的没有这个权力吧?哪怕是警察执法要采取强制措施现在都讲究规范,程序一套套的,漏了哪个都有可能被告。地铁的保安有什么资格还能代替警察执法了?”

从目前被曝光的几段视频来看,西安地铁方面的处置是不恰当的。根据现有的信息,在这样一个事件中,以这种强制的方式,拉扯当事女子,致对方身体大面积裸露,非常不合适。有两个疑问,视频中涉事的安保人员是一般工作人员,还是警察?他是在执法吗?强制带离行为具有强制性,一般工作人员没有该权力。

根据现有信息判断,西安地铁方面可以采取更恰当的方式介入处理,比如劝阻、协助沟通,或维持现场秩序,等到终点站或其他乘客都下车时劝离。地铁工作人员的处置措施应限制在其职权范围内,要文明、理性,要考虑到保护别人的形象和隐私。

对于一名手无寸铁的女士,如此强拖硬拽,甚至不顾及女性的基本尊严,不通情也不合理。而且,安保本意是维持秩序,但在拖拽过程中反而造成了新的更大混乱。讲文明不应只针对乘客,面对乘客的管理者、运营者们更应该讲法治、讲文明,多思索如何用柔性引导、充满关怀的方式化解矛盾。

根据西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西安地铁工作人员的执法权仅限于警告和罚款,工作人员遇紧急情况可报警处理,而不能自作主张采取超越自己职权的执法行为。妨碍了他人乘坐地铁,理应根据相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个人的尊严可被肆意践踏。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期待这起事件真相还原和责任查究的公正处理,更呼唤对不文明执法事件痛彻反思。

2020年6月4日上午,广西自治区苍梧县旺甫镇中心小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核查,受伤人数为39人,其中37人轻微伤,2人伤势稍重,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据悉,持刀伤人者为该校一名50岁的保安,已被第一时间控制。

是什么仇什么怨非要用砍人这种方式解决问题?这是惊魂未定后的最大疑问。显然,砍人事件的具体原由未定,但不代表我们不该去苦苦追问。近些年来,校园砍人事件时有发生,例如2014年湖北十堰的9.1东方小学砍人事件,再比如2018年上海6.28校园门口砍人事件,2019年北京1.8校内维修工伤害孩子事件:共有20个孩子受伤,还有陕西米脂致9人死亡的恶性砍学生事件,这些伤痛依然历历在目。有的狂徒选择自杀,有的被绳之以法,没想到血的教训还是没触动扭曲的人性。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小学保安持刀致39人受伤必有原因的,政法机关应当及时查清真相,举一反三,立即整改到位,避免类似伤人事件发生。至于砍人的保安怎么惩处,相信法律自会公断。现在的问题是,保护学生之人缘何成了凶手?

首先,不该当保安的人当了不说,还被安排在小学当保安,说明保安人员选拔存在漏洞。另外,偌大的校园,发生保安刀伤数十人,明显暴露校园安全应急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换言之,不论该保安因何如此报复,其他的问题均不能掉以轻心。诚如某老师所言,“作为一名老师,看到这样的新闻心里就感到害怕,既是为了学生怕,也是为了家长怕,也为了我们教师怕,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政法机关必须从广西旺小的事件出发,不光要外防侵入,还要内防反水,在把好校门口的安全保障的同时,也要保证不出内鬼。对保安这个校园安全的第一保障要严把准入关,这身衣服不能谁都能穿,政治过硬、素质过强的退役军人应当优先考虑。

另外,1.据广东海丰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4日,有媒体报道,海丰县一商场保安对一名女童做出不雅动作,通过开展调查,已将涉嫌猥亵的嫌疑人陈某通查获归案。2.据网上流传,疫情期间女法官在法院办公室遭保安性侵未遂 ,某中级人民法院曾向本院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下发一份“关于一起保安人员侵犯女法官未遂事件的通报”3.疫情期间,央视记者直播探访武汉红十字会,在仓库物资分发处遭保安阻拦,在直播过程中,记者试图探访仓库物资分发处受到保安阻拦, 交涉过程中直播被切断。

政法机关应当尽快开展一次对保安整治行动,加强机关、企业、车站、机场、校园、小区等安保是必须的,但前提得确保保安合格,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杜绝类似上述事件上演。有的安保公司,为了赚钱,低价招聘,派出的保安人员千奇百怪,鱼龙混珠,一旦出现不安全事故,很是可怕。应该提高保安待遇,对保安要实行先法律法规培训后上岗。执法者必须懂法、是最起码的要求,唯有知法者才能执法,才能确保政治过硬和素质过强。

执法者必须懂法、是最起码的要求。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执法者必须懂法而后执政,执法者不懂法势必会乱政。无论是执法者“法盲”不懂法,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执法者“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乱作为,其根还是执法部门对执法者的法律素养没能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建设法治中国,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量和温暖,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坚定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对违法执法者依法严惩,“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软绵绵的处罚根本无助于培育执法者对法律素养的敬畏和信仰。

北京中公法律咨询中心主任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