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介绍
2023年4月,陈某因一段“清明被要求加班怒怼企业领导”的聊天记录走红,根据聊天截图显示,清明节前夕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导致陈某情绪爆发怒怼领导。该聊天截图一经传播便迅速火爆全网,引发众多热议。据传,2023年4月4日,疑似当事人陈某回应已离职。
随后,四川有关人社部门和工会也发言,根据上述网络曝光的情况,他们正与成都市总工会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若确实存在违反劳动法的情况,将采取措施,坚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该事件,也引发法律人士热议,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加班问题,二是假如陈某不离职,公司能否开除他。作为劳动法律师,笔者也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企业安排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休息。如果要安排员工加班,需要跟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拒绝法定节假日加班。
企业开始的做法并无问题,董某在群里问:“自愿报名啊,实在没人我就指定了,我也没有办法,张总安排的。”如果员工在下面自愿报名,属于协商一致加班。
接下来,企业的做法就有问题了。董某在群里直接点名,指定陈某和陈金加班。因为加班需要员工同意,员工是可以拒绝的,员工拒绝正当合理。但接下来,员工的回复存在问题,即除了拒绝,还有不当的问候。
二、企业安排加班,员工自愿加班到凌晨违法吗?
聊天记录中,员工陈述经常从8:00上班到23:00,甚至凌晨,从时间上看,每天肯定是超过了3小时,每个月可能超过了36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员工被安排加班到凌晨,超过法定最高的日加班不得超过3个小时,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即使员工自愿,即使员工没有提出异议,即使企业依法支付了加班费,企业仍然属于违法。
《劳动法》不同于私法,在劳动基准以上,劳资双方可以合意约定,但是双方合意约定违反了劳动基准的,便是违法。企业安排员工违法超时加班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同时,劳动监察部门还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违法程度,进行罚款。具体依据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三、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拒绝加班?
企业安排加班需与员工协商,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拒绝。
具体依据为《劳动法》第42条规定: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企业因上述原因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拒绝,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可按不服从工作安排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企业因此安排加班,延时加班要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加班应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企业可以员工不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前所述,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加班要与员工协商一致,除非是出现紧急事件或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下,员工是可以拒绝企业加班安排的。既然加班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员工不加班便不是不服从企业安排,“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如果企业以“员工不服从加班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这点有些不合理,在众多行业,如零售业,餐饮业,往往是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生意好,但如果大厨在生意正好的假日拒绝加班,势必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这又是合理与合法的冲突了。如江西有酒店开除国庆拒绝加班厨师合法的案例,在合理与合法之间,仍然有不少空间。
五、员工可以企业长时间超时安排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吗?
企业安排员工超时加班,显然违反劳动法的最长工时规定,但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呢?
让我们来看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一款显然对不上,第二款也靠不上,因为安排加班后员工加班了是自愿加班,是合意加班,公司没有强迫加班,所以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得不到支持。但如前所述,企业安排加班时间过长,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六、企业可以开除陈某吗?
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笔者另一个公众号“子非鱼说劳动法”里,转发了陈某聊天记录,有位朋友在文章末尾留言说:公司可以解除陈某,解除的风险很低。
他留言的主要内容是:这个事情今天很火,我也说两句,一是截图上传网络的人,该不该罚;二是图中涉事员工如果自己没辞职,如何处理。
首先,通过截图,可以获知该公司研发部门人员配置,目前做的项目以及项目进展,知道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工作的强度,并通过分析,获知该公司可能在今后竞标市场上的报价,因此截图人泄漏了公司的保密信息,给个警告不过分;同时该截图散播网络上,将内部事情外部化,在是非曲直没弄清前,如此散发,造成负面舆论,应再给一个警告。
至于截图中的涉及员工因其自行离职不做过多评价,但是,如单位通过解除劳动关系进行处理,也并无不妥。
首先单位并没有强制加班,只是一个问询,其出言不逊,单位领导并没有因此处罚员工反而耐心细致的解释并沟通,而截图中员工问候了领导的母亲达十余次,已经不是简单的素质问题,而是人格的侮辱,在领导道歉后依然没有约束自己的言行,不遵守职场礼仪,这种情况单位稍微操作解除问题不大,属于低风险解除。
至于这个单位管理一定有问题,问题出现在不及时性,而是任由事件发酵,人力部门没有及时介入导致的。
结果,后台收到了上百条对他辱骂的信息。
笔者详细看完聊天记录,陈某对董某的不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只知道安排,不去让设备升级;2、长时间安排超时加班,让他受不了;3、安排员工加班,自己躺平,不关心员工;4、没有参与项目,在报告里却加自己的名字,参与分配绩效;5、当上领导不是靠本事,而是靠关系。
可能平时积累的矛盾太多,以至于陈某除了吐槽这些之外,还加了一些不礼貌的问候。
这里的恩怨来自于董某的加班,对于陈某来说,可以拒绝加班。但是在拒绝加班的同时,陈某使用了不文明的表述,同时问候了对方及对方的家人。而且,上述言论传播后,对公司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从员工的角度来看是一时爽,但是从第三人的角度来看,对公司还是造成了一定影响。
假如陈某没有辞职,公司能否按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笔者在法律群里讨论,很多观众怒斥公司,笔者也认为公司的管理有太多的问题,讨论后很多法律人士认为,陈某的行为涉嫌严重违章,公司解除陈某的劳动合同风险很低。
据说该事件已有反转,即“聊天内容是陈某伪造”,假如是伪造,陈某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作者
声明:
本文由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创,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