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底能不能抵扣9%?税务总局最新答复来了!
我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资格,本月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税率为1%农产品专票,能否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如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放弃享受减征增值税政策,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公司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划重点!
1、政策规定
取得“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所以取得1%农产品专票,不能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总局答复的“言外之意”
如果取得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购买税控系统取得的13%专票,不用认证,全额抵税
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税控系统,可凭取得的专票,全额(价税合计额)抵减增值税。
注意:
1、此优惠政策仅限初次购买税控系统的,如果再次购买的,发票直接认证抵扣,不允许全额抵减增值税。
2、发票可以不认证,如果已认证,需要作转出处理。
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
企业每年向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赋缴纳技术维护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
注意:
此处是每年取得技术维护费都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不足抵减的可以结转下期抵减。
一、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4、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注意:
以上车票可以抵扣,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2019年4月1日之后取得;
2、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3、 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4、 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二、通行费发票
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三、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四、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
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农产品收购发票,申报抵扣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