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元、20元、18元
保定晚报讯(记者任奕葳 通讯员王雨潇)“听说最低工资标准有变化了,但还没看到具体政策,希望能在晚报上看到相关内容。”近日,市民王先生致电晚报。
王先生表示,他每年都会关注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政策的变化,“尽管有时候听身边朋友们说起,或者网上有些相关内容,但不知真假,我都是看到咱们晚报上刊登的稿件后,才觉得踏实,希望你们帮忙问问。”
就王先生想了解的问题,记者昨日联系我市人社局,得到答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 号)文件规定,保定市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元、20元、18元。
执行一档(月标准2200元、小时标准22元)的有:市本级、竞秀区、莲池区、满城区、清苑区、徐水区、高新区、涿州市、白沟新城;执行二档(月标准2000元、小时标准20元)的有:高碑店市、高阳县、安国市;执行三档(月标准1800元、小时标准18元)的有:定兴县、望都县、博野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蠡县。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均依照此标准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各项: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随后,记者从“保定人社”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中看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我省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同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跟踪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最低工资制度的行为依法查处。如果读者想了解具体信息,可微信关注“保定人社”公众号,查找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