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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观点头条:同行转账要手续费吗,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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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为引导支付行业主体适当降低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取的支付手续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中国银行业协会向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等支付行业主体发出倡议,自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内,降低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电子银行服务收费和支付账户服务费。

倡议书称,支付行业主体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家政策,主动让利实体经济,适当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夯实我国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对于落实“六稳”“六保”政策措施、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倡议自9月30日起三年内减免四项手续费

倡议书提出了具体的降费项目和降费要求。自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内,对以下四个支付手续费项目实行优惠或减免措施。

一是降低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鼓励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同一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现实际收费低于上述标准的,鼓励继续执行。

二是降低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鼓励商业银行对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下同)以内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9折。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等渠道单笔10万元以内对公本行转账免收汇款手续费。

三是降低电子银行服务收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安全认证工具的年费和管理费实行免收或优惠措施,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公示价格5折。鼓励商业银行免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安全认证工具工本费,至少按照不高于成本价收取。

四是降低支付账户服务费。鼓励支付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等网络支付商户服务费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现行标准9折。鼓励支付机构对采用收款码收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行为的个人免收支付账户提现手续费。

银行、支付机构应以醒目方式对降费措施进行公示

不得变相提高支付手续费标准

倡议书要求保护客户知情权。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提高降费工作透明度,通过网站、应用程序(APP)和网点以醒目方式对支付手续费降费措施进行公示,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强客服人员培训,准确回应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关切和各类问询。健全客户投诉和差错处理机制,简化办理流程,对于误收费、多收费等情况应当及时退还。

同时准确界定客户类型。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按相关标准合理界定小微企业等客户,并采取有效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管理。对于无法准确界定的企业客户,应按照“应降尽降”原则落实降费举措。

此外还要及时总结降费工作成效。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应加强对降费工作效果量化分析,及时总结降费工作成效和经验,切实将降费措施惠及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采取明降暗升、转嫁成本等方式变相提高支付手续费标准。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