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记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增强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省公安厅交管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4月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满分名单”,提醒这些机动车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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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及以上的驾驶人,必须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学习和教育,通过考试后才能领回驾驶证。如果不按规定参加学习教育,驾驶证将会被作废。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实现满分教育申请和网上教育。驾驶人完成满分学习完成后,即可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特别提示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教育的学习天数最多六十天。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教育的学习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2、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
3、参加网络教育时,请按要求进行至少3小时的网络学习,学习过程中,请注意本人免冠且穿戴整齐,举止文明进行学习。建议您在光线充足的环境中学习,系统会不定时抓取您的学习状态。您当天累积学满3小时后,由交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核后若您的已审核学习时间不满足3小时的,当天学习时间作废。
4、参加现场教育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现场教育,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时完成签到签退。对于扰乱课堂秩序、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的、中途离场超过15分钟或者无故离开课堂两次以上等情形的,取消本次现场教育。
5、现场或网络教育如存在替学等情形的,取消本次教育资格,三年内不得通过网络进行满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