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
本人目前在上海工作学习,有上海公积金,现有打算回老家宣城发展,有购房需求。致电咨询宣城公积金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异地公积金贷款。但实际上宣城市是在长三角公积金互认的46个城市名单中,且政策上 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本人咨询了上海公积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上海公积金可以支持全国购房贷款,唯一的准入条件是当地公积金中心是否同意。对于有意向回宣发展的宣城人,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够予以一定的关注和支持。实际上打通了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渠道,会带动大量在外工作学习的年轻人回宣工作,回宣安家,也是对家乡经济的促进。
市公积金管理咨询回复
建议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7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使用量不断增加,住房公积金资金呈持续净流出状态,致使公积金资金出现流动性不足。虽然采用了向商业银行融资和办理公转商贷款等措施缓解,但仍然无法满足本市缴存职工住房使用需求。按照省住建厅关于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的要求,市政府于2017年11月30日出台政策,停止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状况,暂不具备放开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件。您回宣工作正常连续按月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享受宣城公积金贷款政策。如果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管理还有疑问或建议,请拨打我中心客服热线或者浏览我中心网站了解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