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有市民2019年在朝阳云著售楼部交10万元定金定了房,2020年交完房子首付款后,签订预售合同。合同上写着2021年6月30日前交房。12月初,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但就赔偿问题,双方一直谈不拢。
延期交房5个月,开发商赔偿方案业主难以接受
12月6日上午,在位于解放路的朝阳云著营销中心门口,几位业主正商讨开发商延期交房,却不按合同履行赔付一事。
2019年,朝阳云著售楼部开盘后,市民寇女士花10万元在此定了一套房,房子是贷款买的。去年4月底,又向开发商交了19万余元的首付款。
寇女士说,当时,她买房时,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她,房子会在2020年年底交付,但之后因为一些原因并未交付,交房时间要往后推半年左右。
“预售合同上写的是今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但等到今年6月份,开发商又发公告,交房时间延期至今年11月底,并且会向业主支付赔偿。”寇女士说,12月初,售楼部工作人员通知她去交房。
“当时预售合同上写的是,开放商如果延期交房超过30天,需按天计算,向我们支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现在售楼部的人却说,给我们发放车位券并免除半年物业费。”寇女士表示,这一赔偿方案她接受不了,开发商要么按合同赔付,要么给她免三年物业费。
另一市民贾女士说,她也是2019年在朝阳云著售楼部定的房。“房子是给儿子做婚房用的,但延迟这么久才通知交房。”贾女士认为:“既然合同上有约定赔偿标准,开发商就应该履行。况且我家没车,要车位劵根本没用。”
律师:业主如不满赔付方案 可起诉开发商
随后,记者在贾女士提供的一份公告上看到:本项目原定于2021年6月30日交付,由于疫情影响,项目交付时间推迟至2021年8月30日。近期,由于全国范围疫情升级、解放路热力管网改造以及环保相关部门相关政策的影响,导致陕西美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按期交付房屋。陕西美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填补各种原因造成的人工程进度延误。根据现在的项目进度,房屋交付时间预计不迟于2021年11月30日。房屋交付时,陕西美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依法对延期交房作出相应赔偿。
同时,贾女士提供的预售合同,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里的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这一条写着: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台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12月6日中午,记者来到朝阳云著售楼部,一工作人员说,近期,确实有很多业主来反映延期赔付的事,他们销售工作人员也已将业主的诉求,汇报给领导,领导也正在沟通此事。
同时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具体情况,她也不了解。不过,会继续将业主的诉求反馈给领导,怎么处理还得领导决定。
对此,陕西赛高律师事务所邓建军律师表示,陕西美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在先,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如果,业主对开发商的赔偿方案不满,可起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华商报记者 邢雪雪 编辑 李悦 赵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