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两种特殊情况的入境进京人员可居家观察】在16日举行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革介绍,境外疫情扩散蔓延呈现加速态势,境外输入已经成为北京市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为了有效防止家庭聚集性感染,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入境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观察。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 张革介绍,特殊情况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观察的,二是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可以申请居家观察。回京人员在入境前,本人或家人应主动与居住地社区联系,报告是否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申请进行居家观察。社区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人员查证核实后,符合条件的同意居家观察。 在居家观察期间的管理服务方面。相关部门将组建管理服务小组,并要求居家观察人员签订居家观察告知书。此外,居家观察人员需要陪护的,允许1名陪护人照看,陪护人与居家观察人员均不能出家门,居家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间,减少不必要的接触。 此外,居家观察期间出现拒绝接受医学监测、隐瞒谎报病情、擅自外出等情形的,立即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观察,费用自理,引起疫情传播或者造成传播风险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从京外其他口岸入境的进京人员,也适用于该政策。(记者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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