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美国商务部就对华不锈钢板材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做出终裁,裁定中国企业63.86%~76.64%的反倾销税率和75.6%~190.71%的反补贴税率。对此中国商务部官员发声对美方连续对华钢铁产品裁出高额税率表示失望,对美方不公平的调查方法表示质疑(2月6日《每日经济新闻》)。
此次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不锈钢板材欲征收高反倾销税率和高反补贴税率,是特朗普总统上台施政后第一宗反倾销、反补贴案,这实质凸显了一种不好的兆头,表明往后美国政府专门针对中国进行反倾销、反补贴的产品会更多,纳入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裁定的案例也将更多,因为这符合特朗普总统施政目标,保护美国制造业、提振就业率和实体经济,也就是通过贸易保护主义达到保护美国经济利益的目的。对此,中国政府及中资企业更应引起足够警惕,树立高度有危险感,因为美国实质已拉开了贸易摩擦架势,中国政府及企业不能再停留于未雨绸缪阶段,而应是根据“雨”下的大小决定撑起何种“雨伞”的问题了。因为,据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共遭遇来自27个国家(地区)发起的119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其中反倾销91起,反补贴19起,保障措施9起,涉案金额143.4亿美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分别上升36.8%和76%,在119起贸易救济案件当中,针对中国钢铁产品的立案调查就达到49起,涉案金额达78.95亿美元;且化工和轻工领域贸易摩擦的产品也较多。
其实,美国商务部此次对中国不锈钢板材做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做出终裁的原因也只是人为强加的一种“莫须有”罪名,按美国商务部的说法,中国钢铁企业大都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尤其是高额财政补贴,因而对美国钢铁制造业形成生产成本和价格竞争上的不平等,否定给予中国钢铁企业分别税率待遇。而事实并非如此,真实原因在于美国政府在反倾销调查中,根本无视强制应诉企业提交的大量证据材料,意欲通过实施贸易保护主义,设置关税壁垒,缓解美国就业压力,保护本国企业,因为美国钢铁生产企业在产品质量上仍处中低端水平,缺乏竞争力,且本身也存在产能过剩问题。最为令人遗憾的卑劣做法是中国入世15周年,美国政府仍继续采用替代国的办法裁定中国的产品是否倾销,公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做出的有关裁决决定,是一种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给中美正常贸易往来蒙上了阴影。
因而,从今天起,应把如何应对美国政府对华有可能继续扩大产品反倾销范围及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和反贴补税纳入重要经济战略层面,我国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协调配合;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反倾销应诉机制,促进与国外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此外,加强系列应诉机制研究和制定,并与WTO组织及国际相关贸易保护组织加强沟通与协作,揭露贸易保护主义阴谋及行为,为中资企业产品顺利“走出台”扫清一切障碍。从现实考虑,可从四方面切入:其一,中资企业应尽快对WTO的贸易规则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做到“了然于胸”,在遭到反倾销时拿起这个强大的武器保护好贸易权益。中国作为出口大国,企业要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熟悉并积极采用WTO的贸易规则,出口产品质量要求等合乎规则。二是企业应以积极心态面对反倾销案件,在遭遇反倾销案件时,充分运用规则保护自身权益;并提高反倾销对抗指数和应诉率;在应诉中准备充分,据理争取有利结果,即使官司打输了也会减轻“处罚”,以便保住一定的市场,改变不利格局,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三是尽可能完备地收集资料,有意识地拣选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数据,对美国企业颠倒黑白的指正予以驳斥,维护产品正常贸易价格;并在适当情况下提出价格承诺,争取反倾销的主动。四是加大科研投入,优化出口结构,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反倾销诉讼基金 鼓励企业积极应诉,加强与外国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加深对进口国的法律了解,拓展信息渠道。五是争取区别税率,在反倾销应诉中,应争取个案处理,以便同不应诉企业区分开来,防止“搭乘车”现象的发生。其二,中资企业与政府联手通过大专院校或国外相关培训机构,培育一批多元化的、多层次的精通反倾销的律师和善于计算的经济学家队伍,以应对贸易中各种不确定因素的挑战。其三,中国民营企业主动参与,改变贸易竞争中的弱势地位。随着中国民营企业的崛起,大批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也有更多产品走向海外,更需引进人才并重视国际贸易规则的研究,重视今天国企遭遇反倾销的经验教训;中国政府应允许并鼓励有关民营企业自发组织起来,应对反倾销官司,商务部、 海关总署等也应提供资料数据上的便利,增强信息共享和互动,为民营企业反倾销营造有利环境。其四,我国政府应承担反倾销重要使命,各级政府应正确认识反倾销的本质,加快并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同时加强对外宣传使我国尽快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指引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实现“走出去”战略,为中资企业扩大贸易和“走出去”创造条件,让中国产品畅销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