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我们有职工诉求要求单位支付冬季取暖补贴520元,其中包括冬季补贴335元及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我们是否必须要支付?另外,如果必须支付,我们公司有员工现在因工伤处于停工留薪,该工伤员工也要支付哪?
A:第一,在天津地区用人单位支付冬季取暖补贴335元/年属于法定义务。冬季取暖补贴享有是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即职工需要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才可以享有。如在取暖期间工作刚满一年时,可以自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按日期比例计算发给冬季取暖补贴。
第二,冬季集中供热期间凡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制度决定增发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因此,关于集中供热补助费185元针对企业单位需要依据单位制度和政策来决定。
第三,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如果处于工伤停工临薪期间,单位仍有义务支付冬季取暖补贴。法律依据:《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和生活护理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津劳办〔2005〕11号)文件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该享受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
【管理提示】
提示天津地区的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冬季取暖补贴属于法定义务,如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应当依法支付冬季取暖补贴335元/年。如果单位因为历史性原因多年未支付冬季取暖补贴,由于该部分属于福利项目,如发生仲裁或诉讼,单位可以提出时效抗辩,如此情形下,针对超过一年以上的冬季取暖补贴不再支持。至于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185元,则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政策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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