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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动态知识:于欢案最终判决结果,济南男子刺死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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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肃穆的大堂,周围位置上坐满了旁听人员。

在他们的视线注视中,厅堂正中间被告席上,一位20岁出头的年轻人正静静地坐在那儿,等待法官的最后判决。

“经法院审定,虽然于欢母子被限制人身自由,也遭到侮辱,但施暴方没有使用工具,所以于欢的行为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法院认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听到这样的结果,年轻人面色灰沉,只是低下头没有说话。

于欢在法庭上受审

然而该消息传出之后,经过网络媒体的报道发酵,一时间引发了全网人民的议论。

人们纷纷觉得法官的判决不合情理,并要求法院再度审定,视情予以改判。

这件于2017年轰动一时的案子,就是后来被列入中国十大案件之一的“辱母杀人案”

那么,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于欢为什么会被判无期,人们又为什么会要求法院改判?

要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啊,还得从案发的2016年说起。

事件起因

案情当事人于欢的母亲苏银霞,是山东聊城的一位民营企业家。

她在早几年的时候,创办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一开始公司还能赚一些钱,可没多久,就面临经营困境。

资金缺乏、周转不畅、公司各项业务都没法开展……如此困难境地下,苏银霞曾向银行贷款,但那只是杯水车薪。

苏银霞

正一筹莫展的时候,经人介绍,有位叫吴学占的房地产商向她伸出了援手。

“钱你要多少,我都可以借给你,不过这么大一笔钱,我也不可能白白地出……这样吧,每月利息10%,你看如何?”

每月10%的利息,这是实打实的高利贷了,要是拖上一年,还款的数额甚至比本金翻倍还要多。显然其中的风险很大。

然而,虽说还款可能存在问题,但那是之后的事情。不向其借款,没有充足的资金,苏银霞的公司铁定现在就要跨。

权衡利弊,出于对公司情况的迫切性与现实的无奈,苏银霞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吴学占(右一)

在7月和11月,苏银霞分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了100万和35万的款。共计135万元。

倚靠这笔钱,公司的燃眉之急总算解决了,可随后的还款还是出现了问题。

每月都要支付利息,逾期便要翻倍,偏偏公司的回款需要一个周期。这就使得苏银霞无法在短时间内一下子把帐结清。

欠款越来越多了。苏银霞零零散散地还账,到2016年4月份的时候,她已陆陆续续还给了吴学占184万元。

这还不够,苏银霞又抵押了自己家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还款加起来也就是254万,已远超当初借款的数目。

即使这样,也仍剩17万的欠款无法结清,但苏银霞无论如何都拿不出多余的钱了。

苏银霞

做高利贷这门灰色生意,就要心狠手辣。深谙此道的吴学占可不管苏银霞有什么难处,拿不拿得出来。他只想要更多的钱。

所以,哪怕已经通过高利贷获得了两倍于当初借款的利润,为逼迫苏银霞将剩余的所有欠款都结清,吴学占用上了许多极端手段。

不速之客

2016年的4月13日那天,苏银霞的房子已经抵押给了吴学占,只是还有一些东西还在房中,便前去拿。

苏银霞打开了房门,哪知吴学占和几个手下正在房间里等她。一进门就逼着向她讨债。

吴学占

苏银霞拿不出来钱,只得哀求对方再宽限些时日。

吴学占则是不耐烦地冷笑着,打了个手势。下属听懂意思,一把就朝苏银霞走去,把她摁倒在地,还在其面前“大便”。

完后,他们又以暴力手段,提着苏银霞进洗手间,扯住她的头发往马桶里塞,用水淹,反复进行了四次。

不堪忍受的苏银霞当时偷偷打电话给110和市长热线,却没有任何人理睬。

随后第二天,即“辱母案”正式发生的2016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

苏银霞的公司

滚滚的车轮撵动声,三辆没有牌照的汽车,以大摇大摆的姿态开进了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所在地。

从车上下来的一共有11人,其中的9人皆膀大腰圆,押着另外2人——一对母子,进了办公楼内。

进去的人并非全部,另有一些人留了下来。就在办公楼门口,他们从汽车后备箱拿出烧烤架、木炭、肉串、零食和啤酒,架设了起来,若无其事地烧烤饮酒。

职工们见状,没有人敢来阻止,反而对这些家伙避之不及。

原因无他,这伙人职工们并非第一次见了。

苏银霞

被强押着的2人,即是公司老板苏银霞与他的儿子于欢,至于其他羁押他们的面色不善、行事张扬者,则是催债方吴学占派来的人马。

他们此前已经来过公司很多次。

在之前的一回,这伙人曾肆无忌惮地拉来砖头、木柴和大锅,在公司门口垒砌炉灶、烧水喝。而这种烧水方式,在当地,只有死人出殡才这么用。

吴学占的人手里,领头的人叫杜志浩,短寸头、刀疤脸,一看就不是个善茬。

他全权负责此次催债,带人将苏银霞、于欢母子押下车后,就径直走进了公司财务办公室内。

于欢

有职工提前预感到不妙,立马选择报警。

苏银霞实在没有钱可以还,警察又暂时没到。被杜志浩这样的人堵截着,从这开始,母子两人此前从未预想过的噩梦,就到来了。

噩梦经历

杜志浩的人对苏银霞先是辱骂,后又动手抽耳光、拳打脚踢,并脱下鞋子捂在苏银霞的嘴里。

他们又肆意妄为地拿出手机播放黄色录像,还当着母子的面把声音调到最大。

或许正是此录像带动了领头者杜志浩的内心欲火,在于欢屈辱的目光下,杜志浩竟然当众脱下裤子,用下体在苏银霞脸上做了极端过分之事。

这一切,都透过财务室的透明玻璃被外面的职工看得一清二楚。

一位职工在这期间再次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一个多小时过去,警察姗姗来迟后,非但没有对杜志浩等人进行阻止,反而一定程度上,对他们的强迫行为予以了纵容。

到场后,警察只淡淡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不能动手打人。”旋即不再干预,转身离开。

而杜志浩看见警察来了,则心绪恼火,居然威胁恐吓门外职工,语气不善地质问他们到底是谁报的警。

杜志浩让手下强行对员工进行非法搜身,将好几个职工身上搜出来的手机摔了个粉碎。

看到警察马上要走,苏银霞的内心绝望、面若死灰。但她仍想做最后的努力。于是同儿子于欢一起,试图跟着警察一同出去,却被杜志浩等人当场拦下。

没有办法,谁也指望不上。

于欢

于欢是个20岁出头,血气方刚的小伙子。

他回想起先前自己与母亲遭遇的种种打骂,及杜志浩用下体对母亲所作的羞辱,气血一下子涌上心头、直窜大脑。

在不顾一切想要冲出去、被杜志浩一伙人暴力阻止后,激愤之下的于欢,从旁边的桌上一把摸出一柄尖利的水果刀,口中怒喊道:

“你们别过来,谁过来我就捅谁!”

杜志浩不相信这小子真敢动手,招呼着几人就要去压制于欢,哪知于欢情急之中什么也顾不得。

只见他“呼哧”一顿乱捅,霎时间四处都溅出了不少鲜血,待到无人再靠近,他才精神紧绷退到角落。

法庭上的于欢

房间里逼迫苏银霞母子的四人,都被于欢捅伤了,尤其是杜志浩,肚子被刺出一条很长的伤口。

于欢稍微稳定下情绪,很快被惊惧地看着这一幕的众人及警察制住,杜志浩则自行驾车去医院治伤。

但到达医院门口时,杜志浩又不知为何与人起了争执,争吵半天也没结果,倒是耽误了治疗,最终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法院判决

“辱母杀人案”发生后,“凶手”于欢被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此案目击者众多,所以起因经过和细节等都无需多言,简单清楚明了。唯一有争议的是,于欢案发时的举动,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

究竟该如何判决才好?山东省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内部的法官之间,存在不少分歧。

有的人觉得应该从重,有的人觉得应该从轻。最后经过详细讨论,众人还是统一了意见。

法庭上的于欢和苏明霞

法官认为,尽管杜志浩等人辱人在先,可当时他们手中并没有武器,不构成致命威胁,于欢却暴起反击,致人死亡。

所以,保守起见,聊城中院对“辱母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官以故意杀人罪为由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对警察在此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可这样的判决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辱母案”的一审结果被传到网上后,无数网民表示了不理解和抗议,一些法律专业人士和从业者亦站出来,以详细的理论和逻辑证明,指出了聊城中院一审判决的不合理处。

黎宏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导黎宏对此进行了自己的阐述,说道:

“这些极端的暴力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严重,且强度大,情况危急,而防卫人通常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受不法侵害的。他们在心理上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要求行为人即时采用适宜的手段进行防卫,显然是过于苛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蔡斐也说:

“面对22岁的于欢,以及本案中自然正义与法律正义可能存在的落差。司法,不仅关乎纸面规则的落地,还关乎规则背后的价值诉求,更关乎人心所向,伦理人情。”

于欢面对母亲被辱,母子二人都被他人以暴力手段限制了自由的紧急情况,又无援助可以依靠,在这样的情势下,如果于欢当时忍了,又代表什么呢?

于欢

何况,杜志浩等人所代表的催债方,及后面的放款人吴学占,虽然打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幌子,然其每月10%的高利贷,明显违背了我国法律所明文书写的“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24%”的规定,属于实打实的违法行为。

后不久,杜志浩本人被查出,乃是多年前一桩车祸命案的肇事逃逸者,放高利贷的主谋吴学占亦有明确的涉黑行为……

舆情倒逼下,于欢经律师协助,向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受理。

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辱母案“进行了二次审理,于欢被重新认定为防卫过当,由原来的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

感慨万千

这起案件中,除了于欢因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外,于欢的父母苏银霞夫妇和他的姐姐案发后不久,也先后因非法吸储而获罪入狱。

苏银霞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于2019年12月14日顺利出狱,但遭到这样的巨变,苏银霞曾经的一头黑发,到出狱时几乎全白了。

于欢在狱中则表现良好,积极接受改造和教导,甚至受到6次表扬,因此获得了4个多月的减刑。

他于母亲苏银霞出狱一年后的2020年11月18日刑满释放,母子二人再见的当天,皆是抱头痛哭。

几日后,有记者闻讯来对于欢进行采访,于欢表现得坦诚释然。

于欢称,对于当年侮辱母亲的人,其实并不恨他们,只是有些后悔自己当时太冲动,触犯了法律。

“现在回看当时,自己的冲动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无法弥补的痛苦。对于我妈妈,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出狱后的苏银霞

最后,于欢引用自己入狱期间,看过的一部关于盲人的小说《推拿》其中的一句话,来解释自己过去4年来的感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正常人虽然有视力,但总有自己的局限,有看不到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