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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爆料报道:建议取消生三孩处罚,为生命让道作文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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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魏冯

近日,在成都市某红绿灯路口,一台小车因担心闯红灯被拍照扣分,拒绝为后面的救护车让道,当救护车工作人员下车劝说,即便被拍照处罚,也可申请取消后,该司机仍不为所动。根据相关报道,因拒给120让路,交警对小车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记了3分。好在并未耽误病人救治,目前病人已转危为安。此事引发大量网友讨论。

担心拍照扣分,常规情景下也算人之常情。但在救护车执行救援任务时,还拒不让行,实在太糊涂。记者查阅以往新闻发现,像私家车堵救护车的新闻还有不少。

这类“不让行”的司机糊涂在两点。

一是不懂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1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这条规定正是在告诉我们,不能只知“红绿灯”,要为生命无条件让行。

但这名司机在有条件避让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时,却未避让,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7条第2项决定处以150元罚款。

二是不共情,没有换位思考。如今,很多城市多少会面临堵车问题,本该“快”的救护车,可能也因为“阻碍”不得不慢下脚步,一些本可以挽回的生命也可能因“堵”错失良机。车快一秒,多一份希望。

我们呼吁,为生命主动让行,因为时间就是生命,希望未来“让行”能成为一种条件反射、一种默契、一种习惯,不为他人生命“添堵”。我们呼吁,为生命学会让行。在一些评论中,有部分声音仍然担心让道后“扣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宣传,提高驾驶员法律意识,对具有示范意义的“礼让行为”进行推广借鉴和适当激励表扬,优化消分流程,打消司机“不敢让”的顾虑、解答“不会让”的疑惑。

本文来自【四川日报-川观新闻】,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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