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值职称申报高峰期,亮晶晶也接到了不少申报人就职称申报条件的咨询,现在整理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问:省属、央企单位可以在江苏各市级单位申报职称吗?
答:不可以,省属、央企单位要在省级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
问:技师(二级)职业资格,可以申报什么职称?
答:取得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问: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可以申报什么职称?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问:符合申报中级资格条件,是否可以申报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中级?
答:不可以,可以正常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才,不可以申报高层次和紧缺人才。
问: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哪些系列的职称评审?
答: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
问: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有无年度考核要求?
答:有,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问:哪些高技能人才可以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答:对为国家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其中:
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或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带头人,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高技能人才,
江苏大工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特级技师,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 铜牌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 人),江苏技能状元大赛(职工组)或省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总决赛一等奖获得者等,
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已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
江苏工匠,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及其指导教练(1 人)等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最高到副高级)。
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获奖选手申报职称评审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竞赛奖励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问:哪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答: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1. 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2. 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 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
4. 业内、社会和市场认可,贡献突出,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
5. 其他我省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如果您还有其他工程师职称申报的问题,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