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巡警消息
6月1日起
重庆将在两江新区、万州区
率先推行轻微交通事故
线上视频快处服务
当事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
可直接通过“交管12123”APP中
“事故视频快处”模块进行报警
民警视频与当事人连线
引导完成事故信息采集、固证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系统
将远程推送责任认定
减少交通拥堵
民警到场处置
过去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于需要事故当事人双方自行拍照录入、采集相关信息,相对比较繁琐,还有不少群众因见不到民警而心存顾虑,多数事故还需等待民警到场处置,导致事故当事人自主快处比例较低,影响了事故快处效率。
事故视频快处
此次改革,通过视频通话技术,依托“交管12123” 手机APP新增的视频快处功能模块,实现事故当事人在线视频报警,民警在线视频固证、在线信息采集、在线确定事故责任、在线推送事故认定信息,具有简单快捷、处置快速、群众放心三大优点。
目前,重庆试点“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服务的区域为两江新区和万州行政辖区,6月1日起,每日7:00-19:00,在上述两个行政辖区范围内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点击“交管12123”APP中“事故视频快处”按钮可一键报警,公安交管部门将远程视频处理,下一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广。
哪些情况能用?
应该如何操作?
小布丁带你一一看过来
一、使用“事故线上视频快处”的条件
1.当事人手机安装有“交管12123”APP,且支持视频通话功能的。
2.发生于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财产损失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道路交通事故。
3.事故车辆有交强险且状态正常的。
二、不适用“事故线上视频快处”的情况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3.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4.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6.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8.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9.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10.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11.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12.其他需民警现场处置的情形。
三、“事故线上视频快处”怎么操作?
“事故线上视频快处”共四个步骤:
一是“当事人报警”: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在现场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事故视频快处”功能模块,根据提示进行视频报警处理,系统会自动定位事故地点,并向事发地所属交巡警支队报警。
二是“视频接入处理”:当事人点击“视频报警”后等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后台人员接听,接听后进入视频通话。后台人员通过视频指导当事人在事故后方来车方向做好警示提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通过视频查看事故现场,在线采集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在线拍摄事故现场照片,固定相关证据。在视频处理过程中,当事人持手机可以切换前后摄像头,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现场取证。
对不符合视频快处条件的事故,通知辖区民警前往处置。
三是“引导撤离”:在完成事故信息采集和固证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引导当事人即刻撤除现场,避免道路拥堵。
四是“事故认定与文书查看”:事故现场撤除后,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看事故事实,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过错行为,明确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完成事故认定。系统会自动向事故当事人推送事故认定相关信息。
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办进度”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完成事故认定的,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看事故责任及电子文书。
事故认定书不需要当事人签字,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