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佳/文
“你觉得坐公交、坐地铁需不需要扶着扶手?”这是“低头族”地铁摔伤案法官在庭上的提问。继老人摔倒问题之后,扶,还是不扶,又一次成了一个问题。
站边扶的人说,人生不是一场豪赌,我只想要稳稳的幸福,可是,想想那被千万脏手触摸过的扶手,又总有些生怯;占边不扶的人说,地铁这么稳,扶手那么高,本就没必要,何况都不扶,然而,一个急刹车,颅底骨折、10级伤残,苏小姐这次的代价你能承受吗?
坐飞机要不要系安全带?玩大型游乐设施要不要上保险扣?在野生动物园猛兽区游览能不能下车?同样是应对突发情况和不可抗力造成的伤害,为什么这些问题都理所当然、显而易见。地铁广播里不断提醒“扶稳站好”,那么多人却依然我行我素。
苏小姐一口咬定,都怪地铁急刹车,代理人反复强调地铁方没有尽到保护乘客的责任,却只字不提为何扶手就在身边却视而不见,别人腾出位子也熟视无睹;为何急刹车,他人都安好,苏小姐却摔至伤残。
终审法院认定,地铁公司对于涉案事故的发生并无过错。苏小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长时间没有抓扶手,对自身安全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应属重大过失,承担60%的责任。
总结下来,法院判定不外乎八个字:“先有义务,再谈责任”。扶,就是一种义务。
很多人为地铁喊冤,认为终审5.6万元的赔偿依旧重了,苏小姐自己的锅让地铁公司来背,有些无理取闹,甚至碰瓷的意思。然而,法理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公共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地铁赔偿并不冤,只是担责的比例还可进一步商榷。
关于安全保障,想给地铁公司几个小建议,嫌脏而不愿抓扶手的大有人在,能否设定定时清洁、消毒的制度?安全广播听多了就会习以为常,难以引起重视,能否偶尔换换花样?
再告诉内心抵触抓扶手,又不想承担摔倒后果的乘客一个小窍门——只挑上下班高峰的时间坐地铁,车门关紧,连挪动都难,何况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