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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百科信息:大庆社会劳动保障网,大庆市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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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杜雪)10月29日,记者从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用人单位稳定岗位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申领“稳岗补贴”需具备多个条件

据大庆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想要申领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要具备4个条件。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二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大庆市城镇失业登记率,本年度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三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四是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计算用人单位裁员率,应扣除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辞职等正常减员人数。

每个单位每年只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记者了解到,补贴额度不超过申请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而且,每个单位每年只能享受一次。想要申请稳岗补贴的单位,一定要在11月9日前,在填写《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后,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部门提出申请;中省直企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填报表格并履行手续后,可直接到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申报。

申报时需提交填写《用人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用人单位2017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稳岗补贴所需的相关票据及附件。

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在11月12日至12月11日,对县(区)初审合格的单位进行复核,然后公示,预计在12月17日至12月31日之间,将稳岗补贴拨入相关账户。需要注意的是,对采取弄虚作假方式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以后申请补贴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