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李莹莹 易曼
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男子一气之下带上幼子,无证醉驾上高速回老家,妻子苦劝无果遂报警。4月19日,经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郑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月3日晚,郑某某在家饮酒后,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便一气之下拉着6岁的小儿子出门,声称要开车回福建老家。妻子知道郑某某喝了不少酒,且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担心父子两人的安全,便极力劝阻,但郑某某没有理睬,仍旧拉着小儿子下楼,驾驶汽车离开。妻子担心不已,立即拨打电话报警。
“我老公无证醉驾,还把儿子带上了车!”接到报警后,警方根据线索,随即在福银高速公路孝感服务区内找到郑某某驾驶的轿车。这时郑某某正在车内呼呼大睡,车内也散发着浓浓的酒气,其幼子正蜷缩在后座安睡。经过检测,郑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9.08mg/100ml。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郑某某具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建议判处郑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最终该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当庭作出如上判决。
庭审现场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承办检察官表示,细究每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件的背后,往往都是由于驾驶员安全意识淡漠,并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造成的。广大市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方能驾车上路,同时也要时刻牢记红线,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