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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资深发布:哈尔滨供热管理条例,哈尔滨提前供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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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哈尔滨市举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现场,来自省社会科学院、哈工大的法学、供热领域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供热企业代表和街道、群众代表就供热温度标准提升、用户用热保障、供热成本监审、停热办理、供热企业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发表了看法。

市民代表:建议根据气温提前或延期供暖

哈尔滨市民李岩家住松北区湖畔绿色家园小区,他在听证会上表示,近几年,他家的小区供热效果一直不太理想,室内温度一直在18℃左右,由于北方的冬天寒冷且漫长,18℃的标准满足不了市民对暖屋子的需求。未来,他希望供热单位要确定入户测温的时间,一天测3次,取平均值作为结果。

市民代表李国华表示,希望政府加强对供热质量的监督管理,一旦出现问题,部门企业能够及时介入处理,帮助居民解决供暖期间发生的问题;对于特殊人群给予关怀,对低保等人群提供帮助,根据冬季温度适时延长供暖时间,可以提前供暖和延期供暖。

供热企业代表:建议政府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听证会上,多家供热单位说出了各自的心声,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群力供热分公司总经理张洪波表示,供热温度由18℃提高到20℃,供热公司必将增加供热成本,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对热价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热价,热价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热价时,可以对热力企业实行临时性补贴。

哈投集团孙林江表示,老旧建筑结构差,散热量大,而且多数室内设施老化、腐蚀严重,尤其是一些底层住户,很难住上暖屋子。为此,希望政府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尤其是冷顶、冷山部位。

专家学者:室温不达标该咋办要有法可依

哈尔滨市民冯向辉从事法学研究工作35年,她在听证会上表示,连续多年的省市“两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提出过室温提升到20℃的建议和提案。因此,提升室温标准是具有可行性的。

她提出,修正案实施之后,是不是具备了相应的配套条件和制度?提升室温标准后,如果有居民家室温不达标,退费问题和供热企业的保障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都要做到有法可依,都是后续配套政策、法规需要解决的问题。

记者:仲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