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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法消息: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失业技能培训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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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王渝凤

失业后参加技能培训,不但有利于再就业,还能拿到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记者从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了鼓励居民提高再就业率,对于处于失业期间的失业保险参保人员,除了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在市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失业人员生活费补贴。

48岁的胡女士前不久下岗了,为了再就业,她选择了社区提供的就创业职业技能培训,14天的培训时间,她获得了每天50元的失业人员生活费补贴。

该区人力社保局表示,如果没有申领失业金,参加市内的职业技能培训,就可以领取失业人员生活费补贴,这项补贴可为大家在失业期间学习新的职业技能提供有效保障。

生活费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最长不超过30天。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领取一次,与失业保险金不可同时领取。

据悉,生活费补贴由失业人员本人申请,没有领失业金、参加培训的失业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到区县(自治县)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

另外,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在渝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与城镇职工统一参保缴费、统一待遇水平、统一计算缴费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1800×80%=1440元/月)。

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的90%(即1800 × 90% =16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