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0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对2019年出台的《办法》进行了主要四方面的修订:
新政策调整背后有着明确的现实必要性。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2年末,中国人口实现首次负增长,总人口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传说中的“人口拐点”正式到来。
在生育这件事上,不论婚否,作为生育主体的女性,承担的各方面成本往往高过男性,“未婚生育”这件事被谈论的主体,大部分情况也是母亲。
未婚生育,女性受到更多伤害 /《匆匆那年》剧照
而在过去两年内,南风窗曾两度采访非婚生育的单身妈妈,受访者包括“未婚妈妈争取生育保险全国第一案”当事人张萌。
2017年,40岁的张萌以未婚身份生下了一个孩子。彼时的她已是上海一名经济独立的职业女性,孕期与男友分手后,她依然决定留下这个孩子,因为那也许是她这辈子拥有一个孩子的最后机会了。
从那以后,从怀孕建档到生产、上户口、争取生育保险,张萌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漫长诉讼,一路过关斩将。
而这一两年来,她常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与儿子的生活,看起来与任何一对幸福平淡的母子一样,生活似乎回归平静与正常。
《母亲》剧照
1月底,四川新政出台以后,南风窗记者重新向张萌询问其看法,她却略感惊讶地表示:“其实就是政策上的一点微调,大家对(以前实施的)政策细节可能不那么了解。”
在张萌的亲身体验和观察里,事实上,这些年来,国家对未婚妈妈的扶助与支持,在具体的政策实施环节是有着明显加强的。而这一次,只是更加明确、响亮地,让未婚生育的父母和孩子,得到了法律与制度上的保障,是一次对人的本原回归。
在这条打破历史的条例出现之前,尽管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公民要结婚后才能生育,但非婚生育的孩子,往往自出生那一刻就面临着“三座大山”:户口、社会抚养费与生育保险。
实际上,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户口登记制度,孩子能否上户口并不受父母婚否影响。
据2015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但在具体实操层面,单身妈妈仍然面临着个体且区域差异较大的阻碍。201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博士后高碧叶的一项调查显示,“如何给孩子上户口”是中国未婚妈妈们面临的最迫切和棘手的问题之一。
南风窗于2021年2月采访的一名单身妈妈田真,在未婚状态时生下孩子后,她前前后后托了几十个人的关系,花了大半年才把孩子的户口办下来,“如果我有一本结婚证,那就只要一天”。
由于缺失很多户口登记所要求的材料,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第一反应就是违规”,在不知道怎么办的情况下,只好层层推辞、拖延。
怀孕后被男友分手的九零后妈妈徐彤则直言:“如果我需要一本结婚证,也只需要一天,那就是给孩子办户口的那天。”
就算户口办下来了,大多数单身妈妈们依然难以申领到“五险一金”中的生育保险,而这也是与“生育登记”挂钩最紧密的一项。
怀孕过程中被男友要求分手、仍然选择坚持生下孩子的新手妈妈吴琴被告知,她需要缴纳四万元“社会抚养费”。于文把孩子生下来后,就按照当地规定缴纳了3000多元“社会抚养费”,她在网上交流群里认识的姐妹,还有人交了6万元的。
在规定了生育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非婚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缺乏明确清晰的规定。通常而言,要想使用生育保险,就需要先进行生育登记。
2017年,在单身状况下生下孩子的张萌,因未能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被拒绝申领生育保险。自那以后,张萌先后起诉了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上海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不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却均屡屡败诉。
生育保险关乎单身妈妈的切身利益 /《坡道上的家》剧照
直到2020年底,张萌才等来了政策上的松绑:12月,上海民政局发布了一则文件,称“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业务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对于想要申领生育保险的妈妈来说,结婚证不再是必要条件。
次年3月,张萌终于以“单身未婚”的身份领到了那份迟到四年的生育保险金。
张萌最初在争取生育津贴的时候思考过:“人们默认关于生育的规定都必须有夫妻双方,但在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法律应该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决定。”
最后就是“社会抚养费”。
通俗意义上理解,这大概类似于一种“罚款”。2002年,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定义: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无人知晓》剧照
在二胎政策开放前,这笔费用的征收对象主要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包括违规生育第二胎的人及非婚生育者。据新京报,2013年8月,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计生委、财政厅(局)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得到回复的9个省社会抚养费总额累计达90亿元,最高的江西省超过了24亿元。
不过,就在该政策实施的二十年后,2022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9月27日,国务院决定废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对于20年前的征收制度而言,新《办法》来得太晚,而对于这次四川开了先河的新登记制度而言。
“其实一直没有那么难,(这次的)政策只是让一切落了地。”
在“未婚妈妈争取生育保险全国第一案”的当事人张萌看来,这些年来,国家其实一直都在为未婚生育提纲更完善的法律扶持与程序保障。比如一直被大家误解为只有靠结婚证才能进行的生育登记,至少在上海,“只要生育,就可以无条件进行生育登记”。
信息的不透明、观念上的想当然,也阻碍着未婚妈妈们争取权益。
《坡道上的家》剧照
2015年,28岁的谢静在孕期被男友分手,生下孩子的时候,她既没有结婚证,也没有想过领生育津贴。
后来她在网上检索信息,甚至看到有信息显示“未婚生育违法”类似的夸张信息。
谢静吓了一跳,不敢继续检索了,只好先将孩子托付给父母,自己加大力度工作赚钱。
她不知道的是,过去几年,生育登记的门槛其实一直在逐步降低。比如广东省,就于202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则《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其中对生育保险享用的门槛、覆盖面、待遇等方面都做了,比如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已按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待遇等。
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着力精简生育登记事项,改进和加强相关服务。
政策与流程的调整及背后的信息差、观念滞后,与现实的人口困局密不可分。
自2016年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以来,至今已有五年,新生人口数量却仍在走低。据国家统计局2022年发布的数据,2022年中国人口比上年末减少85万,近61年来中国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
《我的姐姐》剧照
而据2023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男性人口约为72206 万人,女性人口为68969万人,且老年女性人口要远远高于老年男性。也就是说,在全国的生育适龄人口中,男性比女性多2千多万左右。
2019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心理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一则《社会心态蓝皮书》显示,中国民众婚姻满意度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总体表现为男性高于女性。此外,相比50岁以下的男性,50岁以上男性的婚姻满意度更高。
作为生育行为的主体,女性的生育意愿的降低,恐怕并不是单纯的互联网信息流通带来的“对他人悲剧的恐惧”,也不是单一的房价、就业压力、新冠疫情等任何外部压力所致,而是长久以来社会机制、秩序与观念更迭造成的滞固局面。
《找到你》剧照
在大部分情况下,生育率的走低与社会经济生产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程度,一直呈反比发展关联。在一些育儿分工失衡、带薪育儿假期不合理的国家如日本、美国,生育率,都在近些年呈现下降趋势。
以常被用来与我们做参考对比的韩国为例,哪怕政府在过去16年间投入了280万亿韩元资金用于鼓励生育,许多适龄女性仍然拒绝生育,据联合国预计,到本世纪末,韩国的5100万人口将减少足足一半。
其中较为直观、普遍的困境,是职场上对女性生育的变相排挤,与家庭内部的男女劳务分配不公。
就像《82年生的金智英》里任劳任怨、付出与个人价值得不到认可的金智英,雇主对职场母亲的歧视也极其普遍。在一个真实且讽刺的案例中,韩国最大的婴儿配方奶粉制造商,被指控迫使其怀孕的员工辞职。
《82年生的金智英》剧照
即使是双职工家庭,妻子每天干家务的时间也远远超出丈夫。失衡状况普遍存在于东亚社会家庭,2022年9月日本总务省的数据就显示,丈夫花在家务和育儿上的时间往往只有妻子的4分之1。
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女性在法律和经济上逐渐摆脱对男性的依赖,婚姻的经济必要性降低了,其承载的经济、繁衍功能不再被视为最优先,个体对于婚姻本身的反思与需求,随之增加了。
从文化观念上而言,在制度做出公开的、明文的改变之前,“未婚产子”始终长期处于社会隐秘的角落。
与身边的同龄女性好友聊及自己的母亲,发现大家的妈妈都不约而同、不止一次地曾说过类似的话:“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跟你爸离了!”
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自我牺牲式母亲”,普遍存在于80、90后乃至00后一代人的成长里。母亲们哪来这般委屈与隐忍?“为了孩子”这个让人倍感压力的说法,与父辈婚姻存续的必然联系是什么?
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残忍,就是一直说“为你好” /《小欢喜》剧照
长久以来,社会对离异女性、单亲家庭的污名化虽有减少,但从根本上仍未消失。老人们固执地坚信“单亲孩子会被歧视”,而这份坚信本质上是一种思维的惰性,因为“父母双全”并不意味着幸福的家庭,单亲父母也不意味着爱与亲情的缺席。
老生常谈的“孩子是婚姻的黏合剂”,也包含着另一层潜语:孩子是婚姻的“枷锁”,有了为人父母的羁绊,离婚再也不是一件从心态上容易的事。
这是对已婚女性而言,对未婚女性而言,除了“未婚先孕”等“越轨行为”的道德批判,“丧偶式婚姻”“守寡式婚姻”等说法也让她们害怕。
2017年,原国家卫计委就针对全国生育状况做出抽样调查,近25万调查样本涵盖了出生于1957-2002年的女性。结果显示,在这部分15-60岁之间的女性中,约有21.5%的女性发生过至少一次未婚怀孕。不过,91.9%女性都在接受调查时都已婚,只有8.1%在调查时并未或尚未走入婚姻。
《我,到点下班》剧照
“夫妻”与“父母”身份的绑定,“婚育”的流程性绑定,是文化层面根深蒂固的传统婚姻家庭观。婚姻不仅作为一种亲密关系、一种经济结合形式,同时也成为一种伦理规范上的桎梏,阻碍着未婚生育的合法合情落地。
如今,不必成立婚姻关系也可以做合法父母,但如何能更好地保障母亲与孩子的权益,不仅没有解决,反而成为新政策后更加应该关注的重点。
最受关注的问题大致有二:抚养和继承权。前者涉及义务与权利,后者更多着重权利。
实际上,早在《民法典》第1071条里已有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未婚生子”后,孩子应由谁抚养?/《山茶花开时》剧照
广东方则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刘胜飞对南风窗做出解释:“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此,过往的婚姻法与开放未婚生育登记后,孩子的继承权在法律规定的继承方面没有区别,“只是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证明方面要提前做好,避免意外死亡发生后无法证明亲子关系,影响继承权的行使”。
刘胜飞律师认为,“婚外生育不再构成违法,是在人口红利消失、年轻人结婚率和生育率下降的背景下顺势而为、从善如流的积极变化。但非婚生育进一步合法化面临的制度和政策上的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改革来扫清障碍、消除公众的顾虑。”
比如,由于实践中父母并未结婚,因此往往由其中一方进行照顾与抚养孩子,另一方则应根据法律享有探望的权利及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年轻一代对生育和婚姻有了不同的思考 /《今生是第一次》剧照
这个时候,没有婚姻法的保障,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或可弥补缺漏,刘胜飞律师认为:“孩子的生父、生母可以通过签订合法有效的扶养协议、同居协议来解决法律上的缺失问题。”
在一个制度完善的、更自由多元的社会,“婚育”也许不必非得绑定成为一套人生流程,二者从词义上回归原本的各自独立。
为人父母的适宜年龄阶段有限,但理想婚姻应该承载着承诺、忠贞、责任等要件,则是需要要用一辈子去学习、去参悟的。
至于亲子之爱,父母对孩子的爱,它与爱情本身也存在诸多相似:需得纯粹,需得自愿,需要热情、真诚与责任。
作者 | 路迟
编辑 | 江江
排版 | 八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