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戴轩)记者从门头沟区了解到,春节期间,门头沟区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5起,劝阻违法燃放行为400余起,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38人,拘留5人,收缴烟花156箱。
禁放不限于五环以内,门头沟区也划定了禁放区域。
去年,门头沟区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军庄镇、永定镇、潭柘寺镇、龙泉镇、城子办事处、大峪办事处、东辛房办事处等七个镇、办事处行政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妙峰山镇、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大台办事处等非禁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安监部门核发许可证的合法销售网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并遵守燃放规定。
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据介绍,今年春节假期期间,由于执行“禁限放”规定,该区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35微克,同比往年下降了67%。元宵节将至,该区将加大假日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正月十五严格执行“禁限放”规定。
新京报记者 戴轩 编辑 吕银玲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