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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科普一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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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调整事关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政策调整

近日,邢台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分段报销政策、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政策和赴京津就医相关政策作了调整,全市参保职工待遇水平将会总体提高。此次政策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记者从市医保局获得的消息。

调整一:取消原政策的分段报销。即起付线至12000元以下和超过12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支付超过12万元至41万元部分和超过41万元至50万元部分。

调整二:调整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6%、93%、88%。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在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对超过12万元至50万元部分,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95%。

调整三:调整赴京津住院报销比例。参保职工在30家京津纳入河北省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经医保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备案后,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邢台市同级同类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结算。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李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