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在买房卖房的时候,都会来咨询老欧:“老欧,我要买房子,今天打算去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吗?”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成交,而且又找到一个靠谱的公司和一个靠谱的经纪人的话,这些都不是问题,中介公司和经纪人都会帮你处理得妥妥的。但是毕竟很多人买房子就那么一两次,对于这个中介公司和经纪人也不是那么了解和信任,所以一般都会求助于懂行的朋友。不过俗话说,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可以自己先了解一下,合同应该怎么签,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合同一定是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才是成立与履行的保障。
如果这个合同是在不平等,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可以认定是无效合同。比如说李四威胁张三,把市场价100万的房子,以50万的价格买过去,那么这个合同,哪怕是签订之后,张三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合同无效。还有一种情况,可能这个房子市场价格是100万,卖方也愿意50万卖给你,但是哪怕你们签了合同,卖方事后反悔,也能无责任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不公平交易,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卖方可以以此为理由拒绝成交。
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对于这个诚实信用这一点,尤为突出。比如很多二手房,原业主就是因为在居住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不愉快,不顺利的事情,才出售此房,如果客户有对这方面的情况加以询问,业主一定要如实告知,否则买方可以该原因主张合同无效。所以有些凶宅,你就应该尽到告知义务,如果对方不介意,那就另说。
至于守法,那是最基本的要求,比如说,你跟一个走私犯签订他走私的商品的买卖合同或者供货合同,那这个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也不受法律保护。
我们一般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第一,当然是查询一下产权证书,落实一下产权证书跟你看的房子是否相符,楼栋号,房号地址是否相符。再看看产权人是谁,是不是来跟你签合同的人。如果不是产权人本人前来签署合同,我们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如果没有授权委托书,那么这个合同签了之后,卖方是可以反悔的。
第二、核实了产权,我们再来核实一下面积,这个面积一定是要以产权登记证书上的面积为准。因为很多房子都存在改建。扩建等情况。并且改扩建的房子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安全隐患的。我曾经就看过这样的房子,使用面积将近100来个平米,产权证书只有60来个平米,并且他不是一楼,也不是顶楼,那他多出来的几十个平米是哪里来的呢?原来这栋楼,是从一楼到顶楼,集体在外面加建了一部分,如果不告诉你,这是加建的,你根本就不清楚。对于这种加建部分,如果业主也想按照有证的房子卖一样的价格,肯定是不行的。加建部分可能随时都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并且如果被征收拆迁,补偿上也会少得多。
第三、要注意合同的金额及定金,这个千万要仔细了,一个零的区别,那就天壤之别了。对定金我们也要慎重,首先买卖合同,定金是履约的一个前置保障条件。那么定金是不是越多越好呢?对于合同定金,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定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也就是说,你买50万的房子,签合同交定金的话,你可以交20万,但是如果到时候卖方违约,采用定金法则来解决问题时,他只要给你赔10万就可以了,再退回你付的20万,而不是说退你20万,再赔你20万,明白其中的原因了吗?
第四:要注意合同履约期限,一是尽可能地给自己预留一点宽限余地,因为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二是尽可能地将时间明确。比如有的人签买卖合同,只管写多少钱,而不约定什么时候付款过户,那这不是留下隐患吗?履约期限要明确各项手续的办理时限,比如银行面签,办理产权转移过户,以及房屋交付等。
第五:关于交易税费及中介费的承担,也要明确。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这样的案例,就是买卖双方两个自行交易的,也签了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但是没有约定税费该由谁承担,两个人后面又因为这个事情争吵了很久,最终不欢而散。有时候为什么要选择中介,中介就是帮你把这些问题都能考虑清楚,合同的细节都会约定进去,不会让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再来商量一些其他费用的事情。
第六:关于违约责任,我曾经遇到过有人将违约责任写成赔偿一元的,这不是明摆着给别人挖坑吗,什么时候想违约就违约,大不了给你一块钱。所以我们要看一下违约责任,双方是不是对等,其次对于合同双方的约束是不是足够,就像前面说的,违约责任一元钱,那就谁都可以不负责任了。虽然说对于诚信的人来讲,哪怕只是一句话,也会全力做到,对于不诚信的人来讲,就是把合同写得再好,他要毁约还是要毁约。不过有合同的话,不诚信的人,毁约就要付出代价。
所以我们在买房时,一定要好好地把合同签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因为篇幅原因,就不详细展开了,要是有朋友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给我留言或者私下咨询我,随时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