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征地赔偿纠纷案件中,很多当事人都希望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然而,事实总是让人唏嘘不已,对于已成“定局”的拆迁补偿来说,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那么只能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来解决了,如果走诉讼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向管辖区法院起诉维权。
征地补偿纠纷涉及赔偿的主要类型可以包括以下几类:
(1)补偿标准争议,遇到有争议的征地补偿问题,首先是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对于协调未果的,再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关于征地拆迁纠纷中补偿一类的问题,性质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一般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想要处理纠纷案件,可以委托民事诉讼律师向法院起诉。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对于争议类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解决。
在征地赔偿类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征收方因当事人没有房屋证,未办理审批手续,而将被征收人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威胁被征收人签字的情况,房屋没有房产证,不代表房屋就是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在对房屋进行征收时,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认定,不得以口头形式将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
北京十大土地征收律师事务所
1、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土地征收律师:马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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