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必看热点大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实施细则

阅读:

国务院1993年(国发〔1991〕33号)文件发布,我国开始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993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于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险制度做具体安排:

一是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政策要统一,管理要法制化。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办法应有区别。发展商业性保险业,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

二是按照社会保障的不同类型确定其资金

1995年国务院下发(国发〔1995〕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改革目标

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四个统一)

二、改革原则

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实行高养老福利);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社会与个人都缴费),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策兜底,多缴多得);政策统一,管理法制化(实现四个统一);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管政策的不管钱)。

三、缴费方式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职工工资增长等情况确定。(省级统筹),对实行社保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提出《两个实施办法》,在省级范围内逐步实现四个统一。统一缴费基数、比例、个人账户计入、养老金领取办法等内容。

四、养老金调整机制

各地区应当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基本养老金可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明确了养老金调整的参照依据)

五、补充养老保险

国家鼓励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六、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严格控制管理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切实搞好基金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并努力实现其保值增值。当前,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额,除留足两个月的支付费用外80%左右应用于购买由国家发行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仍保留了管理费)

七、社会化服务

逐步将企业发放养老金改为社会化发放,可以实行由银行或者邮局直接发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从企业发放逐步实现社会发放)

八、管理机制

要实行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分设的管理体制。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制订政策、规划,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社会保险基金一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