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的一方,之前有没有立遗嘱,说要把房子的所有权全部归属给另一方。如果遗嘱中有就可以卖,因为房子所有权已经归给另一方了,另一方有权对房子处置。
若没立遗嘱的,那就看有没有继承人。有继承人的话,房子就不是完全归属另一方的,没有权利卖房子。
如果有继承人,继承人也同意卖房,另一方是可以卖的。只是另一方要支付相应的补偿给其他继承人。此操作必须是继承人同意的前提下,否则无效。
接下来嘉泽法律服务详细探讨下,房子的所有权到底归谁?另一方是否有权处置?
举个栗子:
房子是王某和李某共有的财产,夫妻共有。一般双方各有一半的产权,即王某占50%,李某50%。后来王某因患病久治无效,最终死亡。
1、房子一半的所有权,是配偶李某的。这点在法律上永远不会变的。
2、王某50%的房子所有权,如果立了遗嘱。
把50%所有权全部归李某,那么李某获得了100%的所有权。有权对房子任意处理。
3、如果王某没有来得及立遗嘱,就去世了。
那么剩下50%的房产,需要走继承程序的。按照我国继承法规定【今已合并到民法典】,房子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这里都是平等继承的,没有先后继承顺序的。
4、王某的配偶、父母、两个儿子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
根据继承规则,王某50%的房产,配偶李某可以继承10%,王某的父亲继承10%,王某的母亲继承10%,大儿子110%,二儿子也是继承10%。此时,配偶李某就是房子最大的股东,占比60%。
5、此时,李某是最大的股东,但是也无权处置房产。
因为这个房子会根据继承份额登记到五个人名下。如果他们五个人意见不一致,房产就无法处置,无法登记过户。因此,李某要想卖房,必须征求其他四个人同意才行。
6、当然李某也可以卖了房子为由再分钱,来说服他人。
因为只有变现,财产才能更好地分配。但如果五个人中有一个不同意卖的,这个房子就卖不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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