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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经济法律关系,曹和平:经济发展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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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中保网讯【记者 苏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副院长曹和平在8月20日绿法国际联盟首届金融资本市场发展与法律规制高峰论坛上指出,经济是对稀缺资源按照成本和收益规则的最佳配置。法律是在一个共同体内部,通过共同体创造的一个规则体系,使人们相互之间的财产转移和分配达到公平和公正。没有经济则没有活力,没有法律则经济可能会野蛮生长而最后崩塌。

曹和平指出,在经济出现爆发性增长点的过程当中,原有的规制不能波及的地方,恰好是法律创新而能够获得爆发性收益的地方。

同时,对于新经济,曹和平表示,人类经济在20世纪面临是一个特别薄的地球表面的薄层生产,这个生产对应了我们的金融和金融管理。目前互联网发展迅速,互联网最大的作用就是整个经济从一个薄层经济变成了一体化经济。在这个意义上,基于区块链和基于顶层帐户经济的企业,不是阿里和腾讯,也不是头条。所以,规制的边界一定要变化。我觉得对新问题的立法要预设一个部分,通过的可能性更大。我也想如果做新经济,报酬率高,对于新经济的法律和规制效率可能也会提高。如果我们总纠缠在传统的规制里面去,成本又高,立法程序又慢,可能后来者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