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子,有了裸婚,而跳槽时也出现了一种新现象—裸辞。
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是从一个小师妹口中,我颇诧异了一会儿。何谓裸辞?即没有寻找到新的工作,就先向目前工作的公司提出了辞职。我问了一下小师妹的合同到何时为止。她说还有一个月,但是这个月去南极的机会很难得,以后再去需要花两倍以上的钱才去得成。想来她在打字的时候一定是眉飞色舞的,我决定泼她一盆冷水:我建议你现在别辞职,再捱一个月。她说,为啥?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若不是因员工严重违纪,在合同有效期内员工被公司解聘,公司须对员工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是该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的工龄数乘以该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我的师妹为例,若她去年平均月薪是20000元,而她在公司工作了两年,若公司辞退她,则她可以取得20000×2=40000(元)的补偿金。
若不是公司辞退,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则要区分是公司不愿续签还是员工不愿续签。若是员工不愿续签,则与员工自己提出辞职一样,没有补偿。但如果是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标准与在合同期内解聘员工的情况一致。即,若师妹一个月后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愿意续签,则师妹同样可以取得40000元的补偿金。师妹听完,欢呼雀跃,她再捱一个月或许就能多一大笔旅费了。我等她欢呼完,开始讲老本行。
上海市2011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是51968元,3倍的金额是155904元。她的离职补偿金是40000元,小于所在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则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然而,若她的离职补偿金超过了所在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就需要缴税。假定她的月收入是25000元,在这个公司工作了8年,则可以取得200000元的补偿金,差额200000-155904=44096(元)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44096÷8(她的工作年限)=5512(元)。以5512元作为她的月薪,减去现行3500元的扣除基数之后,按照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每个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512-3500)×10%-105=96.2(元),则她取得的这笔补偿金总共须缴纳个人所得税:96.2×8=769.6(元)。
有的员工离职时,企业要求其保密,并通过协议约定其在3年内禁止在本行业内任职的竞业限制。这种要求保密的竞业限制给予的补偿金,应该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假定企业与小师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按照年限给予的补偿金,还要求她在1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内的企业任职,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协议,并给予120000元的补偿金。就这笔补偿金,企业给出两种给付方式让小师妹做选择:其一,与离职补偿金一同给付;其二,平均到一年的12个月,每月支付10000元。
我国计算个人所得税是基于收付实现制,即现金发放方式会影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金额。如果和离职补偿金合并在一起一次性给予员工,则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不需要区分员工取得这些补偿金的不同属性。假设小师妹选择了与离职补偿金一同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则需要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120000-155904)÷8=20512(元),20512-3500=17012(元),适用25%的税率,则小师妹需要缴纳(17012×25%-1005)×8=25984(元)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小师妹选择了方案二,则在离职时缴纳769.6元的个人所得税。剩下12万元作为每个月的工资、薪金,每个月缴纳(10000-3500)×20%-555=745(元),全年共需缴纳8940元的个人所得税。小师妹取得的所有离职补偿金共缴纳个人所得税9709.6元。比一次性领取补偿金少缴税金25984-9709.6=16274.4(元)。
但有时候我们离职时的工龄不一定恰好是整数,那么超过半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就补偿半个月工资。有的时候,补偿金中还包含了应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那么在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应缴纳的社保金和公积金。若师妹的补偿金中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20000元,则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44096-20000)÷8=3012(元),小于3500元的法定扣除基数,则这部分补偿金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笔者测算了一下,在目前3500元的免征额情况下,员工取得的离职补偿金是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1.1867倍以内,基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小贴士
作为一个经济人,每个人都需要掌握一点税法知识,或者在身边应该有一个懂财税的朋友,这样在自己要做出某些影响个人收入的行为时,可以考虑得更全面。顺应税法的要求做出相应的行为,以减少某个行为对个人收入的影响。
税法并不会管个人怎么做,但是你的行为最终会影响到你的收入,而税收是影响你收入的因素之一,所以应该慎重,应该学习一点税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