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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6日,河北唐山人赵先生的父亲在一次车祸中被撞成重伤,2017年6月,肇事女子黄某芬被法院判决赔偿86万。半年后,赵先生的父亲去世。

判决生效后,黄某芬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赔偿款,此事经媒体曝光引起广泛关注,黄某芬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耍赖”。

在判决生效4年后的2021那年7月12日,因此事经历过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政拘留甚至判刑8个月的黄某芬,突然往唐山丰润区法院打了500元,用于支付交通肇事案的赔偿款。而身在北京的赵先生如去领取这500元,连路费都不够。

此举令几乎被网络遗忘的黄某芬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并引发广泛质疑。

7月14日,赵先生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他透露,这是她在判决生效四年来首次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目前黄某芬尚欠74万元,

“即便只有一分也算履行法律义务,只有数额高低,没有高低贵贱。”赵先生透露,在与律师聊过后,怀疑黄某芬的行为存在逃避拘留的可能。


【1】女子撞伤人不履行赔偿义务,被网友称“教科书式耍赖”


2015年10月6日,赵先生的父亲在骑行途中遭遇车祸,被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一级伤残,肇事司机正是黄某芬。随后,黄某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2017年6月,法院在该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判决肇事者黄某芬赔偿86万元,而其在判决后一直称“给你筹钱”,却未表现出履行判决诚意。2018年6月27日,黄某芬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赵先生在个人微博中称:“肇事司机只在事发当天出现一次,当时我的表姐晚上赶到手术室,刚巧跟她们乘同一电梯,听到肇事司机的女儿笑着说‘妈你放心……赔不了多少钱,最多五十万,车还有保险呢,听我的,咱一分钱都别掏,你就说咱们得借钱去……’等类似语言。”

赵先生找到向黄某芬询问赔偿一事,但黄某芬却回答“判几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不用还了”。在之后的通话中,黄某芬向赵先生坦言“就是躲着你,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黄某芬的上述言论被赵先生录音,并公布在网上。

距离事发773天、法院判决生效4个多月后,百般无奈的赵先生将数段的音频及视频公布到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而黄某芬的行为被网友称作是“教科书式耍赖”。

赵先生在微博上透露,开庭前,黄某芬曾电话里说:“我买房买车,没钱了,别给我打电话了,咱们啊,法庭上见吧。”

后来查证得知,事发两个月内,黄某芬女儿名下多了一套房,一辆车。

2017年11月2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黄某芬的佣金及查封其名下相关资产,并对黄某芬拘留15日。黄某芬由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7年12月1日,赵先生的父亲去世。

当天,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案件执行进展消息:鉴于黄某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经进一步调查,黄某芬与其女刘某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某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某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某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某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某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


【2】判决生效4年后主动赔付500元,“法官都气笑了”


距离事发6年后的2021年7月12日,赵先生接到唐山丰润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电话,称收到了黄某芬转账500元,通知他去取这笔执行款。

赵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这是判决生效四年来,黄某芬第一次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赔偿款还欠74万。“判决前我爸还在的那两年多里,我求黄某芬分多次共垫付两万六,基本是在法官、交警施压下被动拿出来的;2017年,事情曝光后一年多后,法院强制执行了十万元;在黄某芬被拘留当天,她的女儿曾策略性主动交了三万给法院,所以严格说,这是判决后黄某芬本人首次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7月14日,潇湘晨报记者检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现,黄某芬的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

2020年12月4日,河北高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了一份复议决定书,黄某芬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她认为唐山中院这一做法错误,向唐山中院申请纠正,被驳回后向河北高院申请复议,再次被驳回。

河北高院认为,将被执行人黄某芬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被执行人黄某芬在唐山当地保险公司有稳定的工作和佣金收入,但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无不当。

“我感觉执行法官最近这两年一直在不间断的执行,2019年法院执行局还对黄某芬名下的理财产品进行了执行,大概1万元。执行法官打电话给我,我说就不回去了,这个钱也就够回去的路费。法官其实也很无奈,都气笑了。但按程序来说,他得通知我去领。”赵先生透露,他已经和法官约好,如果黄某芬以后还会主动履行,累积多了再一次性取,或者等赵先生回唐山后,顺便去取一下。

得知黄某芬主动履行500元后,7月12日当天,赵先生通过网络平台捐赠了500元。对于黄某芬的行为,他表示虽然履行法律义务不在于金额多少,但他还是有些生气。“这种无语的操作很难让人觉得舒服。”

事后,赵先生向律师咨询了此事。“这个案子已经强制执行了这么多年,我们觉得她现在的做法可能是为了规避拘留的风险。”


【3】“我六年人生完全被浪费”


从父亲出事到现在,赵先生这样形容:这6年对我人生轨迹是一个非正面的改变,这6年完全也是被浪费掉的一个人生。

2015年,建筑系硕士毕业的赵先生签了天津一家大型设计院,憧憬着与女友次年结婚、旅行。他的小愿望,却因父亲的交通事故,戛然而止。赵先生的人生轨迹彻底改变。

赵先生带着父亲历经“五次转院,四次开颅手术”,从唐山到北京,保住了父亲的命,但父亲自此成为“重度昏迷”的植物人。而作为家长独子,赵先生不得不放弃工作机会,选择照顾父亲。

为了延续父亲的生命,赵先生曾发起过“卖画救父”的网络筹款,筹得的21万余元解了手术费的燃眉之急。2016年下半年,赵先生顶着亲戚的反对,将一家人居住多年的房子卖掉换成“救命钱”。

能借的都借了,为了省下每一分钱,为了省每一分钱,肯德基、地下室、好心人提供的办公室,赵先生都住过。“一个多月没洗澡,身上发臭,袜子脱下来邦邦硬,我像流浪汉一样在北京过了恐怕是这辈子都没法忘记的新年。”

赵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他曝光黄某芬之后,希望黄某芬能履行法院判决,并向他的父亲和全家道歉。黄某芬在被拘留前曾主动联系赵先生说要道歉,赵先生希望她先履行再道歉,但此后再无下文。

在赵先生的父亲去世后,2018年8月,黄某芬出狱后曾接受媒体采访,在当时的采访中黄某芬家中放着LV的手提包,哭着说“(买房)是家的钱,不是我的钱。他父亲受的那点儿罪,我也能理解,我的梦想是有一套自己的房和不比别人差的车。” 她还表示,“我要道歉的人已经不在了”。

对此,赵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他认为黄某芬的说法“非常可笑”。“这句话是我父亲去世后,我接受采访时说,该被道歉的人已经去世了,没有任何意义了。同样的问题问黄某芬,她作为一个伤害其他家庭的人,竟然也堂而皇之的用这个理由,非常可笑和无语。”

更让赵先生疲惫不堪的是,黄某芬开始不断起诉他。“只要是能够用到的理由都用了,起诉、上诉、申诉,但是都被驳回。后来变更,起诉我的律师侵犯名誉权,也败诉了。”

赵先生向潇湘晨报记者透露,现在的他正在一点一点回归生活的正轨。对于黄某芬,赵先生仍然希望她能履行法律判决。

7月14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拨打黄某芬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其女儿电话接通后,一个男声表示“打错了”。记者多次联系唐山丰润区法院,均未果。


【4】法学专家:主动偿还500元不能被认定有积极履行态度


黄某芬主动履行500元一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质疑“仅用500元就换来了积极履行的态度”。

对此,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宋朝武。宋朝武表示,这500元不足以将黄某芬从失信执行人的名单中移除,法院也不会因这500元认定其有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

有网友质疑,黄某芬是否试图以此方式拖延甚至逃脱法律追究?

宋朝武表示:“我国对于这类‘老赖’的强制执行没有时间期限,只有等赔偿完法院判决的所有款项,黄某芬才算义务履行完毕,不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对于黄某芬突然转账500元的行为,背后的意图尚未可知。如何应对这样的“老赖”?宋朝武表示,目前我国在执行方面的法律是最完善的,主要措施有三:一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是限制高消费、三是拒不执行面临刑事责任。如果之后能够搜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黄某芬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法院核实后,应当予以执行;如果黄某芬拒不执行,则可能再次面临司法拘留。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岳子瑶 曾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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