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热点

讲解百科报道:事业单位兼职最新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的指导意见

阅读:


事业单位人事规范管理系列专题(十一)-兼职和离岗创业管理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或离岗创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2017年3月10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意见中明确鼓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和离岗创业。

一、事业单位兼职或离岗创业的人员范围

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或离岗创业。

从事科研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后,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或离岗创业。

二、到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的权利义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兼职或在职创办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不在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范围之内。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应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

从事科研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不担任领导职务后,可以到其他单位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

四、兼职或在职创业的人事管理

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离岗创业的期限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离岗创业。离岗创业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六、离岗创业的支持措施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应当为离岗创业人员保留档案和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的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社会保险费仍按原渠道缴存,缴费基数参照原单位同类人员确定。创业企业或所工作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允许离岗创业人员在创业期间参评职称。离岗创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可以通过原单位申报,也可以通过创业单位申报,并且不受原单位和创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限制。离岗创业人员在创业单位的业绩可以作为参评职称的内容。在创业单位取得的职称资格,应当作为其回到原单位后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离岗创业人员回原单位工作时,若原单位没有应当聘用离岗创业人员的相应等级岗位,可以暂时突破结构比例聘用,待相同等级岗位人员退休或解除、终止聘用关系后再恢复到原结构比例。

七、离岗创业期间的人事管理

申请离岗创业的人员,应当与原事业单位变更聘用合同并签订离岗协议,约定离岗事项、离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成果归属等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离岗创业项目涉及原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收益分配等内容。离岗创业期间原聘用合同期满,创业人员提出续订的,原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

离岗创业人员创业协议期满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在协议期满前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原单位应予聘用,并按照离岗创业人员现有职称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对于创业协议期未满,离岗创业人员愿意提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原单位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离岗创业人员现有职称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

离岗创业期满,创业人员不愿回原单位的,应当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关系调转手续。离岗创业人员自离岗创业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申请回原单位,也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原单位在书面告知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并出具解除证明,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岗创业期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原单位应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允许参评职称,执行原单位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离岗创业人员的考核根据其创业表现组织实施并确定考核等次。

八、兼职创新或在职创业的支持措施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应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创新或在职创办企业并取得合法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