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件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二审判决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办案经历整理总结如下:再审的申请书原件。法院3份,加所有当事人的人数各1份,人在落款处亲笔签名。如果是单位申请再审,加盖单位的印章,审的裁判文书原件备查,复印件1份。二审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原件备查。五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备查。如果是单位申请再审,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的公章。七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该单位公章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十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原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支持申请。这个再审事由的有关证据等,新证据的份数按照再审申请书提交,旧证据提交一份就可以了。
谢谢关注我,励诚法律咨询解更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