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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月27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今日(2月28日)起,东莞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通告如下:
通告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18 号)有关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的精神,自2018年2月28日起,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松山湖人力资源分局)停止受理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
通告称,已获得积分制人才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9月25日前凭有效期内的《东莞市人才入户卡》及申请材料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入户资格。
取消积分制人才入户政策后,
以后要怎样才能入户东莞呢?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以后可以这样入户
1方式一
2月2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东莞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相关链接☞重磅!东莞取消积分入户,实施“两个五年”入户条件!)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取消积分制入户,实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且办理居住证满5年为入户条件的居住社保入户。(具体方案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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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
可以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按照《东莞市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实施细则》进行办理。(具体内容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查看)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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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三:企业自评人才入户
根据《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实施细则》,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入户。(具体详情请扫描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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