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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爆料信息:驻军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袭击驻港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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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7月24日(星期三)发表《新时代的中国国防》白皮书,并于当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胡凯红和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作战局副局长蔡志军少将、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潘庆华上校、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财务局副局长王太国空军大校、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协调督查局副局长王伟海军大校出席,介绍和解读白皮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直播实录。

香港NOW宽频电视记者:

香港最近发生了那么多的冲突和示威,请问国防部如何研判香港的形势。还有,现在会不会觉得有一些“港独”势力也在抬头,国防部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吴谦: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密切关注香港形势的发展,特别是对21日发生的示威游行及暴力事件以及激进分子冲击中联办的事件,对此港澳办已经作出了回应。部分激进示威者的行为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触碰“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东方之珠不容玷污。关于你提的具体问题,驻军法第3章第14条已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三章第十四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必要时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香港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请求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香港驻军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派出部队执行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的任务,任务完成后即返回驻地。 香港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安排下,由香港驻军最高指挥官或者其授权的军官实施指挥。 香港驻军人员在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时,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