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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热点头条:江苏出台优化生育政策,四川生育假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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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为解决居民生育中遇到的困难,鼓励生育,纷纷出台了各项措施,四川规定生育登记不受是否结婚限制,简化登记流程后,江苏南京也出台了新规定。

近期,南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出了《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

规定中与居民息息相关的假期,女性再就业等都做了优化。

该规定从2023年2月10日开始实施。

产假

此前,江苏产假在98天基础上已经延长了30天,共计128天。现在再延长30天,共158天。

男方的护理假15天。

育儿假

合法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男女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国家法定假日不能计入育儿假内,育儿假不叠加。从子女出生日算起,每12个月可以休10天育儿假。直到子女满36个月。

老人护理假

如果是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享有5天的护理假。国家法定假日不能计入护理假内。

护理假内不影响工资福利待遇。护理假可以分次享受,向用人单位提供独生子女证,父母身份证,住院证明等。

再就业帮扶

因为生育中断工作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尤其对二胎,三胎女性优先帮扶再就业,解决女性工作的后顾之忧。

同时给支付女员工二胎三胎社会保险的企业予以50%~80%的补贴。给企业也减轻了负担。

同时在住房,财税,教育方面也做出了优惠政策和措施,减少居民压力。

江苏南京市的生育新规定,从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各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规定,减轻居民生育负担,鼓励生育。

为南京点赞,希望能够真正解决居民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