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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动态发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司法鉴定指导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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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强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保障受援人获得必要的司法鉴定服务。

《办法》规定了减免司法鉴定费的主体、对象、流程,以及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共17条,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相比之前有关规定,《办法》有四个显著变化:一是流程更加简化。《办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直接对受援人减免鉴定费,取消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和指派等环节,相关表格从6个缩减为1个,受援人填写的内容从10余项缩减为5项,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可操作性更强。《办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依法由受援人承担的鉴定费予以减收或者免收,减收的比例不低于50%。三是职责更加明确。《办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各自工作责任,规定了工作时限,明确了救济途径。四是门槛不断降低。《办法》明确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受援人确需申请减免鉴定费的,可以参照适用相关规定,进一步扩大了覆盖面。

山东是较早开展司法鉴定与法律援助工作衔接的省份,省司法厅2014年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暂行办法》,2017年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对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司法鉴定服务作出相关规定。2021年,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共为280余名经济困难当事人减免司法鉴定费用近30万元。《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减免鉴定费的工作流程,进一步方便法律援助受援人,使其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司法鉴定服务,对于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